三公之府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 “吉曰: ‘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,吾窃陋焉。’”“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。”两晋南北朝三师、二大与三公并号八公,其府皆称公府。古代诸侯国国君之府称公府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,为一里之长。主里政,检举善恶。秦及西汉沿置。东汉又称里魁。北魏亦置,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,每坊内有七、八百户或千户以上,设里正一人,下有二吏; 原为流外四品,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。北齐沿
指高官显位的大官。《汉书·杜周传附业传》:“业有材能,以列侯选,復为太常。数言得失,不事权贵。”
官名,属大司农,为令之副,佐令掌京师库藏。参看“都内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民治司。掌编审户口、国籍更易,旗籍、民籍移转、改隶,学龄儿童就学,宗教信仰,征兵事。置员外郎一人
官名,也简称车将,西汉置,属郎中令(光禄勋),掌守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,秩比千石。车郎将分左右,左车郎将掌左车郎,右车郎将掌右车郎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,参看“车将”条。官名。西汉置,属光禄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修八音盒。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署名。西晋置。为尚书省三十五郎曹之一。设郎。或说属驾部尚书。东晋罢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三级,任司书生、司号长等,秩视把总,阶正七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