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兴左卫指挥使
武官名。大兴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,永乐四年(公元1406年)升亲卫, 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武官名。大兴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,永乐四年(公元1406年)升亲卫, 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掌酒之官。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:“晋有酒丞一人;齐食官局有酒吏;梁曰酒库丞;北齐有清漳令丞,主酒;后周如古周之制,隋曰良醖署,令丞各一人,大唐因之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参见“定科郎”。官名,又名定科郎,三国魏置,为定课曹长官,掌制定律令,考课州郡。详“定科郎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掌管内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,并办理与俄罗斯、廓尔喀等国的交涉、通商及入贡事宜。崇德三年(1638)改蒙古衙门设。以承政为主官,
宋朝吏部尚书左、右选与侍郎左、右选总称。北宋前期,以审官东院、审官西院、流内铨、三班院分治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铨注之事皆归吏部,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,流内铨为侍郎左选,主管文选;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省行政机关之一,承省长命令,办理全省的实业行政事务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九月八日公布《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、实业两科令》,实业科改置
官名。五代后唐始,凡车驾行幸及出征则置。后周世宗显德(955~959)中选骁勇之士充殿前诸班,改称殿前都检点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。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(或其他职),并得同时减俸;非经两年,不得进叙。
官名。东魏、北齐置。亦作库真。是诸王及主要大臣的侍卫。《北齐书·王纮传》:“(孝静帝)兴和(539-542)中,世宗召为库直,除奉朝请。世宗暴崩,(王)纮冒刃捍卫,以忠节赐爵平春县男。”唐朝亦置,隶亲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侨工事务局的主官,见“侨工事务局”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明伟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