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文少卿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(1271—1294)年间,在济南等地置铁冶提举司,废置不常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立济南、莱芜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,秩正四品,掌宝成、通和、昆吾、元国、副国五冶,直隶中书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。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遂伯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①东汉始于尚书台置吏曹(一说名吏部曹),掌选举祠祀事,后改名选部,专掌官吏的任免考选,三国魏改名吏部,职掌文职官吏任免考选,兼典法制,隶尚书台(省),设尚书为长官,武官选举归中护军; 或说领吏
官署名。宋朝兵部所属机构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职掌不详。
也写作魁帅,对山贼匪盗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赵俨传》:“诸奸结叛者八百余人,散在原野,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,余一不问。”
刑部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 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刑部(郎)为小秋”。
见“奏事处”。
宋朝基层政权乡、里、都等头目及州县衙门办事人员统称。又称吏役、徭役。皆由民户充当,分乡役、县役和州役。北宋前期,职役多差民户轮充,故又称差役。行免役法后,出现雇役和义役。
官名。唐置,为三都府尹之一,见“三都府尹”。
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。战国秦官制,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 商君之法,“斩二首者爵二级,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