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钞局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。分置于大名、济宁等处。掌印钞事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七月罢。明洪武七年(1374)亦置,隶宝钞提举司。掌印造宝钞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十三年罢。十九年复置。中叶后,因钞法不行,遂革。
官署名。明置,属宝钞提举司,掌印钞之事。有大使,副使各一人,后俱裁革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。分置于大名、济宁等处。掌印钞事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七月罢。明洪武七年(1374)亦置,隶宝钞提举司。掌印造宝钞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十三年罢。十九年复置。中叶后,因钞法不行,遂革。
官署名。明置,属宝钞提举司,掌印钞之事。有大使,副使各一人,后俱裁革。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。专门关押、圈禁有罪宗室。设司官二人、笔帖式四人,由府堂官派充。特殊监狱名。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,俗称高墙。清代宗室犯罪,轻则折罚,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,监禁在宗人府下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时始置,为太府副贰,位在丞上,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府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隋、唐、五代员二人。隋初正四品上,炀帝改从四品; 唐从四品上。协助太府卿掌仓储出纳,两京诸市,通判各署事务。高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洪武二年 (1369) 始置,选能疾行者二百人,以百户领之,负责传递军情。
官名,领兵千人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吕布传》:“时太山臧霸等攻破莒城,许布财币以相结,而未及送,布乃自往求之。其督将高顺谏止。”注:“《英雄记》曰:(高顺)所将七百余兵,号为千人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晔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“中书省”别称。原指禁苑中的池沼,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,掌管机要,故有此称。也可指中书省的主要官员。《晋书·荀勖传》:“(勖自中书监守尚书令)人有贺之者,勖曰: ‘夺我凤凰池,诸君贺我邪!’”亦简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“秦丰相赵京举宜城降,拜为成汉将军。”
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顺帝元统元年(1333)十二日,又称彰德 (今河南安阳) 威武卫。军人来自文宗时由河南招募的阿速勇士五千人。设都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