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卫士

卫士

武职,历代帝王的保卫人员。秦汉皆有卫士令、卫士丞。领卫士守卫宫门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三年,帝飨卫士于南宫。”


(1)汉代屯卫京师的兵士。汉制,正卒番上于京师的,无论属于南军或北军,均称为卫士。西汉的卫士番上至京师或罢卫离开京师时有迎送的制度。新卫士到来时, 据《汉旧仪》的记载,是由丞相亲到东门劳赐;罢卫时则如《汉书·王尊传》所说,由皇帝“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”, 仪式更为隆重。(2)汉代守卫陵寝的兵士亦称卫士,由三辅征发。(3)汉代诸侯王国亦有卫士,其成员在国内征发。(4)隋唐时府兵兵士之称。隋唐实行府兵制度,以府兵番上宿卫京师,大业三年(公元627年)规定军人称为卫士。唐初沿隋制,其后卫士番上宿卫的制度废驰,天宝十一年(公元752年)遂改卫士为武士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厩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右厩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右玉铃卫

    官署名。即右领军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领军卫。

  • 驻泊

    宋朝官场用语。诸州禁军、厢军皆戍更,其隶州者称驻泊。凡驻泊军,若捍御边寇,则由总管、钤辖共议,州长官不得参预。事涉本城及屯驻在城兵马,即知州、都监、监押同领。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,即发公牒互报。

  • 总管区

    北周时总管所统辖的地区。北周承西魏而立国,西魏时承北魏刺史加都督之制,分境内为若干都督区,刺史加都督者,亦往往多至十余州。北周取代西魏以后,改都督为总管,都督区随之亦改称为总管区。北周总管制度及其辖区

  • 五官挈壶正

    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二年(702)始于太史局置挈壶正二人,肃宗乾元元年(758)加号五官挈壶正,员二人,正八品上,掌知更鼓漏刻,隶司天台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属司天监,与五官司辰同掌漏刻、报时辰等事。明朝属

  • 初等职官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。包括防御推官、团练推官、军事推官、军监判官等。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称从事郎。

  • 主马左右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世宗嫔李氏墓志》:“(嫔乃)殿中将军,领斋帅、主马左右(李)续宝之女也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九)

  • 县政府民政科

   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局改科后始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地方自治、户籍、卫生、选举、禁烟、仓储、礼俗、宗教、褒扬、抚恤。

  • 飞骑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从八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八品上。

  • 襄校委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掌襄理试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