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尚书右选。
见“遥郡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。至道光十九年(1839)始定: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,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,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一人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统辖祭酒以下各官,总理监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官名。清制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始特简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经济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,正五品。乾隆十八
“候”或“军中候”的统称。负责侦察敌情的军吏。《战国策·齐一》: “候者言章子以齐入秦,威王不应。”鲍彪注: “候者,齐之侦者。”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副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初为二人,三年改为一人,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。掌佐理全院事务,会议时为副议长。总裁有事故时,代理其职权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资政院的副长官。见“资政院”。
官名。隋置,见“王府骑曹参军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