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理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父母衰老气力单寒者,得就近迁除,以便供养。此种规定称为便养。
1、君主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主倡而臣和,主先而臣随。”2、公卿大夫。《周礼·天官·太宰》:“主以利得民。”注:“主,谓公卿大夫。”3、大夫之妻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主孟啖我。”注:“大夫之妻称主
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、右司之职官。雍正七年(1729)设,每旗二人,左、右司各一人。负责掌管本旗印信。十三年省、改设印务参领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仪卫正、仪卫副各一人,后增副一人。司仗六人,后改为典仗。掌王府侍卫仪仗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曾改王府仪仗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明代王府仪卫机构。设仪卫正一人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领员吏五人,卫士百一十七人。职守宫掖北门。官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:“宫掖门,每门司马一人,比千石……朔平司马,主北门。”注:“吏员五人,卫士一百一十七人。”参看“朔平署”条。
①官名。东汉桓帝延熹二年(159),置员一人,秩六百石,掌典图书秘记,校定文字,属太常。后省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置为秘书署长官,掌管艺文图籍,员一人,三品。初属少府,魏明帝时王肃任此
官名,汉置,为长水校尉属官,佐校尉掌文书等,秩六百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长水校尉,掌长水宣曲胡骑……凡八校尉,皆武帝初置,有丞、司马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油、醋,以供膳局,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初分二库,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并为一库。隶光禄寺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油、醋及醢肉,以供邦国膳馐之用。监官一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为司空府僚属,掌监察。《三国志·杜畿传》: “太祖以畿为司空司直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司空的属官,掌监察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畿传》:“太祖以畿为司空司直,迁护羌校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