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厩牧丞
官名。北齐太子厩牧署次官。隋、唐沿置,唐员二人,从九品下。
官名。北齐太子厩牧署次官。隋、唐沿置,唐员二人,从九品下。
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,咸雍五年(公元1069年)王观曾任此职。
参见“太仆丞”。官名。为太仆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丞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太仆寺”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,秩从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六品上,称探赜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官名。元于诸总管府司狱司,设司狱一人,丞一人佐之,以提控狱囚。明于京府及外府置司狱司司狱,员额一人,秩从九品。
爵名,也写作“上间爵”。意即功使上闻,名通天子。详“上间爵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次于副护军参领。给五品顶戴,由护军校内选委,为护军参领之助手。
见“商部左参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