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文帝以并、益、荆、扬四州皆置,各一员,视从二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凡指黄门官诸宦者。汉置,掌侍从。《后汉书·襄楷传》:“今黄门常侍,天刑之人,陛下爱待,兼倍常宠。”
官名,秦置,汉沿置,为皇后宫的长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,又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、仓、厩、祠祀、食官令长丞。诸宦官皆
官制术语。清制,省级长官出缺,未及派员接替,即以次官暂代其职务,称护理。如总督、巡抚多由布政使护理。旧制,高一级的官员缺职,以低一级的官员守护印信,处理其事,称为护理。其职衔相当的,称为署理。见《六部
在宋、辽,金,元,明的某些官署中,设“某官”,又设“同某官”,这“同某官”的职掌与“某官”同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。如“某官”为该官署的长官,这“同某官”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,或为副长
见“提领官田所”。官署名。宋正和元年(公元1111年)置,是出卖官田的临时机构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伊馛传》: “世祖贤之,遂拜 (馛) 为中护将军、秘书监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未载。
即“直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太府监。使,从六品;副使,从七品。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
“录尚书事”的尊称。《宋书·顺帝纪》:“录公齐王入守朝堂”。《南齐书·海陵王纪》:“宣城王辅政(为录尚书事),帝起居皆咨而后行。思食蒸鱼菜,太官令答无录公命,竟不与。”对录尚书事的敬称。《南史袁湛传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