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长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,为书记室的主管。另据国民五年(公元1916年)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《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》的规定,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,为书记室的主管。另据国民五年(公元1916年)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《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》的规定,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。
①东晋、南朝对侍中、散骑常侍等近侍之官的统称。②北魏官名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道武帝天赐四年(407),“增置侍官,侍直左右,出内诏命,取八国良家,代郡、上谷、广宁、雁门四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之。”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 领兵。《三国志·朱桓传》:“(桓自余姚长) 迁荡寇校尉,授兵二千人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桓传》:“孙权为将军,桓给事幕
官名。南诏官,主商贾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将军兼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改原诸王府侍读而置,又资善堂亦设,职掌均同旧制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增设资德院为太子官属,置此官。成祖即位废。
官名。南朝宋于校猎时临时设置,掌督摄纠司,多由诸曹令史兼任。
文书名。清朝中央各部院间所使用的平行文书之一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见“都军头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。掌军民之务,在各道设置。领路、府、州、县,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转达于省。有边陲军旅之事,则兼都元帅府。设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、知事各二员,或置宣慰使都元帅、副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