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酒局长官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矿政局的改名。见“矿政局”。
官名。即“王会清吏司郎中”。
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。糊名之法起于唐。《通典·选举三》说:“武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,乃令试日自糊其名,暗考以定等第,‘糊名’自此始也。”不过唐代糊名之制,只在吏部铨试时实行,而未尝应用于礼部举行的科
即“圆明园护军营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掌理典试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官名。见“度支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