漕运司提举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景州刺史兼领,掌河仓漕运之事。其佐官有提举一员,正六品。勾当官,从八品,掌催都起运纲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景州刺史兼领,掌河仓漕运之事。其佐官有提举一员,正六品。勾当官,从八品,掌催都起运纲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三公及辅导皇帝的太傅等合称。为公与辅的合称。公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等。辅指左辅、右辅、前疑、后丞。后用公辅代指辅佐帝王的重臣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光凡为御史大夫、丞相各再,壹为大司徒、
官名。金于尚食局置收支库都监、同监,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。员额各一人,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协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仕吴为东观左丞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佐助东观令校书、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(周)处遂励志,好学而有文思,志存义烈,言必忠信,克已期年,州府
官名,掌爵禄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,为雁门守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大与,主爵禄之官。”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1、在编制的官,与编制以外的官相对说的,并说明此官不是赠官。2、正职,与副职相对说的。
见“缮珍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属徽政院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升缮珍司置,次年复为缮珍司,详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于建康府(治今江苏南京),统侍卫马军司移屯军队。因设于临安之外,故称。迄南宋后期不变。
同“小君”。春秋时期臣子自称本国君侯夫人。《左传·定公十四年》: “从我而朝少君。”孔颖达疏:“少君,犹小君也。君为大君,君夫人为小君。”1、幼主。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:“少君不可以访,是以求长君。”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