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驷院兼管事务大臣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。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。无定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。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。无定员。
官名 即“验封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末诸子国置。南朝梁伯、子国亦置。职掌同典卫令。参见“典卫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末各子国置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皆置,职掌与魏同。
宋朝殿中省尚辇局属佐。详见“尚辇局”。
明代军事组织。包括上直二十六卫,五军都督府所属三十三卫以及非亲军而不隶都督府者十五卫。上直二十六卫是锦衣卫、旗手卫、金吾前卫、金吾后卫、羽林左卫、羽林右卫、府军卫、府军左卫、府军右卫、府军前卫、府军后
秦、汉以寺为官舍通称,故尚书署、尚书台亦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。秦、汉称官舍为寺,因此尚书署、尚书台也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。
见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旅贲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南朝宋始置,为尚书省功论曹长官。亦称功论郎中。南齐、梁、陈沿置。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,秩六百石。资深者称侍郎,梁六班。参见“功论曹”。
春秋晋国将田地分给士作为俸禄的形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士食田。”西周春秋前期士可以得到封赐的食田, 以为其生活来源,如《国语·晋语四》所说: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”。春秋前期, 大夫的家臣亦有食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