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郡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郡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郡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海关海事部灯塔科与地方机构灯塔班的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北周府兵各军的合称。北周太祖宇文泰在西魏大统年间 (公元535年~551年)创立府兵制,以六柱国各统二开府将军,每一开府将军又各统二仪同将军。每一仪同将军所领各为一军,合为二十四军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雍正五年(1727)设。掌稽察、汇奏各衙门办理事件之情形,按日记档,按月汇奏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侍读、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另有额设供事四人。
官署名。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由太监掌管的库房。计有甲字、乙字、丙字、丁字、戊字、承运、广盈、广惠、广积、赃罚诸库。各设掌库一员、贴库数员、佥书数十员不等。自戊字库以后,改以承运等为库名,盖因按天干排序,戊字后为己
官署名。清朝六部及理藩院、都察院、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督催诸司、署、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,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,按月奏销。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属
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 (1645) 设,为北新关之主官。关署位于杭州府仁和县芳林乡。掌理征纳货税、船料及牲畜税。曾先后由两浙盐运使、杭州织造兼充。兼充者同时兼管工部南新关。乾隆五十八年 (
参见“车部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