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等爵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诸侯总共受到天子九次册命为公,七次册命为侯伯,五次册命为子男,是从西周册命制度进一步发展而来的。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诸侯总共受到天子九次册命为公,七次册命为侯伯,五次册命为子男,是从西周册命制度进一步发展而来的。
武官名。后唐置,掌领行营军马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六》记明宗长兴元年 (公元930年)“以右武卫上将军王恩同为两都留守兼行营马步都虞候,为伐蜀前锋。”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宋朝使相、宣徽使及宰相官至仆射、东宫三师者,即二品以上官,出领州、府,则为判州、判府。三品及三品以下官,出领州、府,则为知州、知府。
参见“典学”。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官名。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又称“提调官”。明制,顺天、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,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,会试则以京官用之。俱设一员。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,封闭内外门户,凡送卷、供应物料、弥封、誉录等事
即“平尚书事”。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: 董厥由尚书令“迁大将军,平台事。”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八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。秩从八品下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时始置,掌接待契丹使者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司罇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掌祭祀时罇、彝等礼器的安排,下设司罇彝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宣帝时,在后宫有时亦用罇彝等宗庙礼器饮食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