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上供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官署名。金于五京置路,其外又有十四路共为十五路,此外一度又置合懒路与婆速府路。路的主管机构为总管府。总掌一路军民之事。设都总管一人,秩正三品,掌统诸城隍兵马甲仗,总判府事;同知都总管一人,秩从四品,掌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十六国西秦、南朝梁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中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
上等爵位,高级爵位。《商君书·错法》:“明王之所贵,惟爵其实,爵其实而荣显之。不荣,则民不急列位,不显则民不事爵。爵易得也,则民不贵上爵。”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令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。”
王莽以南阳为前队,河内为后队,颍川为左队,弘农为右队,河南为祈队,河东为兆队,此六队郡每队郡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尚书令、仆射、左右丞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,不任实职,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,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,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、定谥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治安机关。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设内城工巡局,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。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,管理巡捕事务。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,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,由大学士、尚书内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。主征伐,戍卫,及田猎。《殷虚文字甲编》第一一六七片: “癸酉卜,争贞,令多射卫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阿斯塔那一号墓出土文书九《捉曹残文书》: “捉曹主簿仙。”(《吐鲁番出土文书》第一册)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主客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蕃郎置,为礼部主客司长官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主客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故。五代沿置。
官名。清末驻藏大臣之属官。宣统二年(1910),裁驻藏帮办大臣,置左、右参赞各一人。左参赞驻前藏,秉承办事大臣筹办全藏一切要政。右参赞驻后藏,秉承办事大臣监督亚东等三埠商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