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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总管府

官署名。金于五京置路,其外又有十四路共为十五路,此外一度又置合懒路与婆速府路。路的主管机构为总管府。总掌一路军民之事。设都总管一人,秩正三品,掌统诸城隍兵马甲仗,总判府事;同知都总管一人,秩从四品,掌通判府事。惟婆速路同知都总管兼来远军兵马事;副都总管一人,正五品,所掌与同知同;总管判官一人,从六品;掌纪纲总务,分判户、礼案,仍掌通检推排簿籍;推官一人,秩正七品,掌同府判,分判工、刑案事;知法一人。所属吏员有司吏、公使、移剌各若干人。元于大都路和上都路置都总管府,其余各路置总管府,掌管一路行政事务。上路秩正三品,设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人,并正三品,兼管劝农事,江北则兼诸军奥鲁;同知、治中、判官各一人,下路秩从三品,不设治中,而同知之秩如治中,余与上府同。上下路还各设推官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兼承发架阁、司吏、译史、通事等员。直辖于路总管府的有儒学教授、学正、学录各一人,蒙古教授、医学教授、阳阴学教授各一人以及司狱司、平准行用库、织染局、杂造局、府仓、惠民药局、税务、录事司等机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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