骊姬之乱
《国语》卷七《晋语一》:“献公伐骊戎,克之,灭骊子,获骊姬以归,立以为夫人,生奚齐。其娣生卓子。……骊姬果作难,杀太子而逐二公子。”“公之优曰施,通于骊姬。骊姬问焉,曰:‘吾欲作大事,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?’……优施曰:‘必于申生。……’骊姬……是故先施谗于申生。”
春秋时,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,逼死太子申生,立奚齐为太子,引起晋国大乱。后遂用为夺嗣之典。“骊姬之乱”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。
唐.李华《咏史十一首》其五:“侧闻骊姬事,申生不自保。”
《国语》卷七《晋语一》:“献公伐骊戎,克之,灭骊子,获骊姬以归,立以为夫人,生奚齐。其娣生卓子。……骊姬果作难,杀太子而逐二公子。”“公之优曰施,通于骊姬。骊姬问焉,曰:‘吾欲作大事,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?’……优施曰:‘必于申生。……’骊姬……是故先施谗于申生。”
春秋时,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,逼死太子申生,立奚齐为太子,引起晋国大乱。后遂用为夺嗣之典。“骊姬之乱”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。
唐.李华《咏史十一首》其五:“侧闻骊姬事,申生不自保。”
《魏书.吐谷浑传》:“阿豺兼并羌氏,地方数千里,号为强国。……会暴病,临死召诸子弟告之曰:‘先公车骑(指树洛干,阿豺的兄长,自号车骑将军,死后,其弟阿豺被立为国君)舍其子虔以大业属吾,吾岂敢忘先公之举
《史记.楚世家》:“十八年,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,顷襄王闻,召而问之。对曰:‘……小矢之发,何足为大王道也。且称楚之大,因大王之贤,所弋非直此也。’……见鸟六双,以王何取?王何不以圣人为弓,
指汉初实行宽松政策,好象法网能够漏掉吞吃船只之大鱼。此典比喻刑法宽松;或形容刑律不严而使重大罪犯漏网。司马迁在撰写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开篇里概括说:汉朝兴起,废除秦朝严刑苛法而实行宽松,压抑奸巧而提倡忠
源见“毛遂自荐”。喻显耀才华,崭露头角。陈梨梦《毛郎曲》:“囊中脱颖便飞腾,直入青云最上层。”
《论语.雍也》:“子谓仲弓曰:‘犁牛之子骍且角,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?’”邢昺疏:“杂文曰犁。骍,纯赤色也。角者,角周正也。舍,弃也。诸,之也。仲弓父贱人而行不善,故孔子称谓仲弓曰:‘譬若杂文之犁牛生
比喻朝廷大臣。唐李义《哭仆射鄂公杨再思》诗: “方崇大厦栋,忽逝巨川舟。” 参见:○舟楫济川
《庄子.天地》:“子贡南游于楚,反于晋,过汉阴,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,凿隧而入井,抱瓮而出灌,搰搰(用力的样子)然,用力甚多而见功寡。子贡曰:‘有械于此,一日浸百畦,用力甚寡而见功多,夫子不欲为乎?’为
源见“浮休”。谓人生如短暂的梦幻。唐李白《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》:“夫天地者,万物之逆旅也;光阴者,百代之过客也。而浮生若梦,为欢几何?”主谓 人生世上,虚浮无定,有如梦幻。李白《春夜宴桃李园序》:“~
《左传.闵公元年》:“初,毕万筮仕于晋,遇《屯》(卦)之《比》(卦)。辛廖占之,曰:‘吉。’”春秋时,毕万用蓍草占卜是否到晋国作官时,遇到《屯》卦变到《比》卦,晋大夫辛廖说很吉利。后遂用为首次为官之典
《三国志.蜀书.马超传》:马超,字孟起,扶风茂陵人。汉末随父起事至长安,汉末任偏将军,后降蜀,拜平西将军、左将军,假节,迁骠骑将军,领梁州牧,封犛乡侯。马超初为汉将,后依汉中张鲁,再投蜀汉,官至骠骑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