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火热之邪郁而成毒。在各种病证中,尤以外科的疮疡肿毒为多见。②指烫火伤感染。
病名。系指齿缝间流脓,愈而复发。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三十四:“肿脓汁出,愈而更发,谓之齿漏疳。”属牙漏。详牙漏条。
病证名。《景岳全书》卷二十七:“白睛红膜如伞纸者,此气滞血凝热证。”
五官之一。即眼。为视觉器官。眼的生理功能与全身脏腑经络均有关系。《灵枢·大惑》:“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,精之窠为眼。”《灵枢·邪气脏腑病形》:“十二经脉,三百六十五络,其血皆上于面而走空窍
病名。多由胆与三焦风热上冲所致。症见耳内肿痛,或耳外亦肿,头痛口紧难开,耳内出脓血,小便短赤。治宜清热解毒,消肿止痛。可选用龙胆泻肝汤、仙方活命饮等加减。
五液之一。即眼泪。见《素问·宣明五气篇》。为透明的水样液体,具有清洁和润泽眼珠的作用。若非因悲泣而流泪者,多属病态,常与肝经有关。
病证名。《活法机要·吐证》:“中焦吐者,皆从于积。有阴有阳。食与气相假为积而痛,其脉浮而匿。其证或先痛而后吐,或先吐而后痛。”治宜消积导滞,可用紫沉丸,或用木香槟榔等分为末调服。
见《医宗金鉴·外科心法要诀》卷七十。即活络流气饮,见该条。
指外侧缘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胃足阳明之脉,……下膝膑中,下循胫外廉。”
指心经火热上升的病证。可由心火亢盛或心阴亏虚而致,症见舌生疮,口腔糜烂,心烦失眠,舌尖红绛等。治宜导赤清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