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在掌(或跖)与指(或趾)腹(阴)面的肉,与其背(阳)面的肉相对而言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脾足太阴之脉,起于大趾之端,循趾内侧白肉际。”
即血脱气脱。详该条。
证名。见《证治要诀·诸血门》。①泛指血由咳嗽而出之症。又称咳血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二:“咳血即嗽血。”有外感、内伤之别,详见外感嗽血、内伤嗽血条。②指咳声轻而多痰、痰中挟血之症。《景岳全书·杂证谟》:“咳
病名。出《疡医大全》卷十九。即手发背。见该条。
即间接灸。见该条。
即产门不闭。详该条。
出《岣嵝神书》。为柳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多因孕妇肺阴素虚,或感风热之邪,以及情志内伤,肝火上犯于肺,损伤肺络所致。阴虚者,兼见潮热盗汗,咳嗽胸痛,宜养阴清肺止血,用百合固金汤加藕节、焦山栀;风热者,兼见喉痒咳嗽,口干鼻燥,痰中带血,
综合性医著。20卷。清·罗国纲辑。刊于1789年。本书综合了自《内经》以下的历代有关文献资料,加以选择会要,使前人的丰富经验,由博返约地供读者作为借鉴,故题名为“会约医镜”。内容首论脉法和治法大要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