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《名医别录》。为菟丝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新修本草》。为槐耳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陕西中药志》。为洋金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神光条。
八法之一。又称祛寒法。用温热药治疗寒证的方法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寒者热之”,“劳者温之”。具体方法有温中祛寒、温经祛寒、回阳救逆、甘温除热等。详各条。
元代医官职称。为低级官员,共2人。始设于1322年(至治二年)。参见太医院条。
治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用温热药治寒证,寒象不解而更甚,这不是属于外寒之证,而是真阳(肾阳)不足的虚寒;应温补肾阳,则寒象自除。参见益火之源,以消阴翳条。
病名。出《外科大成》卷二。指生于左耳根部、形似蜂窠的瘰疬。证治见瘰疬条。
见《医学入门》卷七。即四乌鲗骨一芦茹九,见该条。
病证名。《幼幼集成:“胃中有热则虫动,虫动则胃缓,胃缓则涎出”,呕恶吐涎宜乌梅丸安蛔定吐,参见虫吐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