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陕西中草药》。为缬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清·黄庭镜《目经大成》卷二:“此症目无甚大弊,但三处两处似膜非脂,从气轮(肺金)而蚀风轮(肝木),故曰流金凌木。状如胬肉攀睛,然色白而薄,位且不定。”类今之假性翼状胬肉。
乳母酒醉后哺儿,令儿致病。因酒性燥烈,儿饮其乳,故病恍惚多惊(《证治准绳》)。
《兰室秘藏·眼耳鼻门》方。细辛二分,蔓荆子五分,防风一钱,葛根一钱五分,甘草二钱(一方加黄芪一钱)。为粗末,水煎稍热临卧服。治眼眶紧急,拳毛倒睫,上下眼睑赤烂,睛疼昏昏,昼则冷泪常流,夜则眼涩难开。
痧证之一。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。《痧症全书》卷中:“吐痧,汤水入口即吐,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,药亦以此水煎,用金四方。”
见《江苏省植物药材志》。即紫草,详该条。
出《治疹全书》。即疹后失音。详该条。
组织器官名。又名牙断(音、义均同龈)、齿龈。指牙床上之肉。又分上龈、下龈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齿分上下断,上断属足阳明胃经,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。”《赤水玄珠》卷三:“齿者骨之余,肾之标寄于龈,养于气
【介绍】:唐代民间医生。武陵(今湖南常德)人。有丰富的治疗经验。《北梦琐言》记载:一富商中夜暴死,梁为诊脉,认为是食物中毒。询问后,知为半夏中毒,为捣姜汁抉齿灌之,半日而愈。
病名。又名飞丝毒、抢食风。多由心经热毒熏灼咽喉所致。症见咽喉干燥,口中发泡。若饮食吞咽有碍,甚而呛逆者则为重症。《喉科秘旨》卷上:“此症谓之飞丝毒,口中发泡丑药(雄精3克,梅片1.5克,胆矾0.3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