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玄平
【介绍】:
见范汪条。
【介绍】:
见范汪条。
证名。即阳明经病。见《医学心悟》。详阳明经病条。
书名。4卷。清·徐大椿编释,潘蔚增辑。刊于1865年。潘氏据徐大椿《伤寒类方》予以增订重辑,在此书所论各方的上栏载有相应的经潘霨、肖庭滋二氏增辑的《长沙方歌括》(陈修园撰)作为参照,便于读者进一步学习
①《证治准绳·疡医》卷五方。刺猬皮(烧存性)、蚺蛇头(烧存性)、魁蛤各一枚,蜈蚣一条半,虫、红娘子、斑蝥(各去头足翅)、蛴螬、蜘蛛、水蛭(糯米炒)各三个,穿山甲三片,龙骨、炒川椒、川大黄、黄连、麝香、
因邪气盛而正气尚未虚衰而致的证候。热性病的实证,表现高热,面赤,口渴,烦躁,谵语,或腹满痛而拒按,便秘,尿短赤,舌质苍老,苔黄干糙,脉实有力等。实证所结聚的邪气以气血郁结、热邪、水饮、停痰、食积、虫积
病证名。汪喆《产科心法》:“孕妇大便见血,亦是血热妄行。大凡血症上行为逆,下行为顺,宜服生地四物汤加麦冬、槐米、赤芍,甘草主之。”
药物学著作。10卷。清·沈金鳌撰。刊于1773年。本书为《沈氏尊生书》的组成部分。作者根据十剂(宣、通、补、泻、轻、重、滑、涩、燥、湿)分类,共选药420种,分别记述了各药的性味、七情、主治、归经、前
病名。即夹食伤寒。见该条。
治则术语。出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。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,一般先治其先发病(本),后治续发病(标)。王冰注:“本而标之,谓有先病,复有后病也。以其有余,故先治其本,后治其标也。”
见《本草品汇精要》。即大风子,详该条。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即茴香根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