痧证之一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痧胀源流》:“抽筋痧,两足筋抽疼甚,忽一身青筋胀起如筋粗。”宜放毒血,治宜丁香阿魏丸等。参见痧条。
证名。指呕吐清水而无食物者。《古今医统·吞酸叙论》:“吐清水证有五因,有因湿、因痰饮、因寒、因宿食、因虫。明知恣食生冷瓜果而作者为寒湿也;胸膈间漉漉有声者,痰饮也;饮食后而吐清水者,宿食也;但犯寒而作
见《保婴撮要》卷十五。即洪宝丹,见该条。
见金匮要略编注条。
病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多由脾肺积毒,血络瘀滞所致。清·黄庭镜《目经大成》卷二:“此症气轮一、二处,生浮肉一片,色浅红,内细颗丛萃,揉之俨似小铁砂,曰鱼子。其肉块圆长,或四或六,四角生来若榴子绽露
见《群芳谱》。为无花果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《外科大成》卷二“形似杨梅,只痒不痛,乾燥无脓,此梅毒将发之候也。”宜先服如圣散,再服托里解毒汤。
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即冷疳。详该条。
又称四大绝证,指外科四种恶证:肾岩翻花(类于阴茎癌)、失荣(主要指发病于颈部或耳前后的恶性肿瘤)、舌疳(类于舌癌)、乳岩(类于乳腺癌)。详见各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杂病源流犀烛》卷二十二。即风赤疮痍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