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灯台树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郑氏彤园医书四种条。
病名,即杨梅疮。《幼幼集成》卷四:“小儿患此者,实由父母胎毒传染而致,然非寻常胎毒可比。……小儿梅疮,最为恶候,倘发于一二月间,或半周之内,最难救治,以其毒禀先天,来路既远,方药难及,即日服数匙之药,
病名。出《五十二病方》即蛇咬伤。可分无毒蛇咬伤和有毒蛇咬伤。前者危害不大,按一般外伤处理即可。后者伤后,局部逐渐红肿、疼痛,久则更剧,以至伤处起水泡,甚则发黑形成溃疡,出现头晕、头痛、出汗、胸闷、四肢
治则术语。出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。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,一般先治其先发病(本),后治续发病(标)。王冰注:“本而标之,谓有先病,复有后病也。以其有余,故先治其本,后治其标也。”
书名。又名《梅师集验方》。卷数不详。梅师即梅文梅,为隋·广陵(江苏扬州)僧人,《古今医统》载:“善疗瘴疠,医杂证,悉悉说单方,其效甚速。人咸集,相传曰《梅师方》云。”书已佚,《证类本草》等书均有引录。
出《备急干金要方》。为楸木皮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医述·大便》。指大便秘结由于胃虚而致者。《洁古家珍·杂方》:“胃虚而秘者,不能饮食,小便清利。”用厚朴汤,参见虚秘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五。即杨梅疮。见该条。
书名。又名《万氏家传广嗣纪要》。16卷(又有5卷本,前4卷与16卷本同,末1卷为《小儿全书》)。明·万全撰。约刊于16世纪中期。本书主要论述有关广嗣、妊娠及婴儿疾病的症治,并附幼科医案。书中还归纳了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