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介绍】:见孟河条。
见王伯龙《养儿宝》。即差经。详该条。
外治法之一。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,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,使脓液流出,以代刀针的方法。眼科亦用以“治残风溃弦疮烂,湿热久不愈者”(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),或胬肉攀睛割治后,“头处用火烙之,使其不再生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为龟板之处方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《诸病源候论·食鲐鱼中毒候》:“此鱼肝及腹内子有大毒,不可食。食之,往往致死。”即河豚中毒。详该条。
隋唐时期医药机构的职称。隶属于太医署。掌管药园的全面工作,共2人。参见药园条。
出《素问·皮部论》。阳明经之阳络。名害蜚,详该条。
见《中药大辞典》。为桃南瓜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增订伪药条辨》。为黄连药材之一种,详黄连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二。该疔不计其数,形圆长如瓜形。治同疔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