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简称哮。见《医学正传·哮喘》。指发作性痰鸣气急的疾患。《医宗必读》卷九:“别有哮证,似喘而非,呼吸有声,呀呷不已,良由痰火郁于内,风寒束于外,或因坐卧寒湿,或因酸咸过食,或因积火薰蒸,病根深久,
出《黄帝内经太素》。即合谷刺,见该条。
出《小品方》。为芦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参见许氏幼科七种条。
谓足阳明之经筋,统管眼之下部。隋·杨上善《黄帝内经太素》卷十三:“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指……阳明则为目下纲。”
《妇科玉尺》卷二方。当归二钱,焦白术一钱半,酒黄芩、滑石、酒苏梗、酒白芍药、大腹皮(酒洗)各八分。水煎,分二次服,每隔八日服一剂。用于妊娠九月服用,预防难产。
表邪入里化热,气分的热势已盛而卫分证仍未消除的病证。症见壮热、口渴、心烦、汗出,伴有恶寒、身痛,舌苔薄白微黄或黄白相兼。治宜清热解表,表里两解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大全》卷二十七。即脚发。见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林珮琴条。
病名。出《外科真诠》卷上。即胁痈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