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指感受风寒所致的恶寒、发热、鼻塞、流涕、咳嗽、喘急、头痛、身痛等表证。《万病回春·伤寒》:“四时感冒风寒者,宜表解也。”方用荆防败毒散、十神汤等。头痛身痛甚者,可用神术散、川芎茶调散。咳嗽重者,
指哺乳期间中断乳汁分泌的方法。王实颖《广嗣五种备要·保胎方论》:“产母不令子饮乳,有乳而欲消者,用麦芽五钱,炒为末,四物汤调服即消。或用神曲二钱,炒为末,酒吞日服一次。”参见断乳条。
正骨器械。用于骨折复位后的局部外固定。又称夹板。见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五:“治腕折四肢骨碎及筋伤蹉跌。”条下注有《肘后方》云:“小品方……以竹编夹裹,令遍缚令急,勿令转动。”这说明早期夹板用竹片制成
出《雷公炮炙论》。即蛇蜕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元·朱震亨《幼科全书》:“凡痘初出之时,遍身作痒,抓捏不宁,此系邪火停于肌肤皮肉之间,不能即出,故作痒也。”须按病情分别施治,如痘方出作痒,此邪气欲出,因腠理严密,热毒往来游溢其间,外不得泄,
见天冲条。
①《验方汇辑》卷十方。天竺黄、胆南星各15克,大黄(酒浸)6克,僵蚕9克,麝香0.9克,冰片0.6克。为细末,炼蜜为丸,芡实大,朱砂为衣,每服一丸,生姜煎汤化下。治小儿时疫,发热昏沉作搐者。②见《伤寒
医案著作。2卷。清·李冠仙撰于1835年。作者盛赞《寓意草》,并仿其格式,故名。所载以内科杂病为主,兼有妇科、五官科等验案。案中议病、析因颇详,主张“药不执方,相宜而用”,同症异治,异症同治。立法处方
见《福建民间草药》。为夜关门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眼部畏惧风寒。《素问·风论》:“风入系头,则为目风眼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