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医官职称。为低级官员,共2人。始设于1322年(至治二年)。参见太医院条。
①见《辽宁经济植物志》。为苦地丁之别名,详该条。②见清·叶小峰《本草再新》。为紫花地丁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手第四指。又名小指次指。
见名方类证医书大全条。
病名。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三十九。又名黑痣、黑子。由肾经浊气滞结皮肤而成。多发于面部。呈黑褐色之扁平隆起,散在分部,小者如黍,大者如豆,有时表面可生硬毛;对生长迅速,或突然增大的中老年患者,应考虑有恶变
病名。见《疡科选粹》卷一。即生于胃俞、肾俞之疽。证治同发背。
病证名。《陈素庵妇科补解》:“妇人临产,忽子死腹中,或胎前患热病,以致胎瘘,或生理不顺,坐草太迟,阻塞气血,或稳婆不谨伤胎,治宜速下死胎为第一。……宜朴硝急救饮。”(苍术、陈皮、厚朴、甘草、肉桂、朴硝
元代医务机构名。其职责为掌管医务行政及有关医学的诉讼等问题,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主管该机构。除中央外,又于河南、江浙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等五省也都设立一司。置于1288年(至元二十五年)。
《圣济总录纂要》卷九方。人参、黄芪(蜜炙)、杜仲(盐酒炒)、山茱萸各三分,鹿茸、天花粉、炙桑螵蛸各一两,炙鸡内金四枚,菟丝子(酒煮)一两半。为末,炼蜜为丸,梧桐子大,每服三十至四十丸,大枣煎汤送下,日
【介绍】:见许逊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