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周元晟
字成之,号翠庭,著有环翠轩诗集。
- 周麟之
(1118—1164)泰州海陵人,一说江宁人,字茂振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历官中书舍人、兵部侍郎,兼给事中。绍兴二十九年,充金国哀谢使,言辞详雅,金人为加礼。次年为同知枢密院事。金主背盟,复奉命出使,以主张俟金来南,尽锐奋击,必能成功,辞之。因被劾,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。有《海陵集》。
- 高启
高启(1336-1373)汉族,江苏苏州人,元末明初著名诗人,与杨基、张羽、徐贲被誉为“吴中四杰”,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“明初四杰”,又与王行等号“北郭十友”。字季迪,号槎轩,平江路(明改苏州府)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;洪武初,以荐参修《元史》,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,受命教授诸王。擢户部右侍郎。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,获罪被诛。高启曾为之作《上梁文》,有“龙蟠虎踞”四字,被疑为歌颂张士诚,连坐腰斩。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、《凫藻集》等。
- 张仲深
字子渊,庆元路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元惠宗至元中前后在世。生平事迹不详。著有子渊诗集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多与遒贤、杨维桢、张雨、危素、袁华、周焕文、韩性、乌本良斯道兄弟倡和之作。古诗冲澹,颇具陶韦风格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殷英童
北齐人。善画,兼工楷隶。
- 李孝贞
隋赵郡柏人人,字元操。李骞从子。少好学,性简静,不妄通宾客。初仕于北齐,入周为吏部下大夫。从讨尉迟迥乱,以功授上仪同三司。文帝开皇初迁蒙州刺史,治政平,吏民安。自此每暇日辄引客弦歌对酒,终日为欢。后征拜内史侍郎,以无干才,出为金州刺史。有集。
- 牛弘
(546—611)隋安定鹑觚人,字里仁。其先世本姓尞。父允仕西魏,赐姓牛。弘性宽和,好学博闻。入隋为秘书监。尝请开献书之路。奉敕修五礼。正新乐,立明堂,议其得失。拜吏部尚书,封奇章郡公。奉炀帝诏修《大业律》十八篇。从幸江都,大业六年十二月卒。谥宪。
- 胡奎
元明间浙江海宁人,字虚白,号斗南老人。明初以儒征,官宁王府教授。有《斗南老人集》。
- 毕自严
毕自严(1569~1638年),(一作曰岩)字景会(一作景曾),淄川人(今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万家村)。天启、崇祯年间任户部尚书,掌管全国财政。在财源枯竭、入不敷出的情况下,毕自严精心协调、精打细算,支撑明朝财政近10年,功在社稷。毕自严万历二十年弱冠时进士及第,授松江推官。他年少有大才,尤善于综理复杂的经济事务。先后任刑部主事、工部员外郎、淮徐道参议、河东副使、洮岷兵备参议、陕西右布政使,泰昌元年升为太仆寺卿,跻身九卿之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