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邓廷桢
邓廷桢(1776-1846),字维周,又字嶰筠,晚号妙吉祥室老人、刚木老人。汉族,江苏江宁(今南京)人。祖籍苏州洞庭西山明月湾。清代官吏,民族英雄。嘉庆六年进士,工书法、擅诗文、授编修,官至云贵、闽浙、两江总督,与林则徐协力查禁鸦片,击退英舰挑衅。后调闽浙,坐在粤办理不善事戍伊犁。释还,迁至陕西巡抚。有《石砚斋诗抄》等多部著作传世。江苏南京市有“邓廷桢墓”可供瞻仰、凭吊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祖咏
祖咏(699~746),字、号均不详,唐代诗人,洛阳(今河南洛阳)人。少有文名,擅长诗歌创作。与王维友善。王维在济州赠诗云:"结交二十载,不得一日展。贫病子既深,契阔余不浅。"(《赠祖三咏》)其流落不遇的情况可知。开元十二年(724),进士及第,长期未授官。后入仕,又遭迁谪,仕途落拓,后归隐汝水一带。
- 周弘
字子重,江南无锡人。康熙甲辰赐进士第三人,官侍读学士。
- 刘桢
刘桢(180―217),字公干,东汉末年东平宁阳(今山东宁阳县泗店镇古城村)人,东汉名士、诗人。他的祖父刘梁,官至尚书令,其人博学有才,警悟辩捷,以文学见贵。他的文学成就,主要表现于诗歌、特别是五言诗创作方面,在当时负有盛名,后人以其与曹植并举,称为“曹刘”。如今存诗十五首,风格遒劲,语言质朴,重名于世,《赠从弟》三首为代表作,言简意明,平易通俗,长于比喻。
- 郑兰孙
郑兰孙,字娱清,钱唐人。扬州府经历仁和徐鸿谟室,琪母。
- 毕士安
毕士安(938年—1005年11月14日),本名士元,字仁叟,一字舜举。代州云中(今山西大同)人。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年)进士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中,为监察御史,出知乾州。宋真宗即位,权知开封府事。咸平中,复为翰林学士,以目疾出知潞州,又入为翰林侍读学士。景德元年(1004年),进吏部侍郎,参知政事,拜平章事。澶渊之战时支持寇准,力主真宗亲征。景德二年(1005年),毕士安去世,年六十八。获赠太傅、中书令,谥号“文简”。有文集三十卷,今已佚。《全宋诗》录有其诗。
- 徐彦伯
徐彦伯(?—714),名洪,以字行,兖州瑕丘人。七岁能为文,对策高第。调永寿尉,蒲州司兵参军。时司户韦暠善判,司士李亘工书,而彦伯属辞,称河东三绝。屡迁给事中,预修《三教珠英》。由宗正卿出为齐州刺史,移蒲州,擢修文馆学士、工部侍郎,历太子宾客卒。
- 王丹桂
王丹桂(生卒年不详),金代道士。字昌龄,号五峰白云子,利州(今四川广元市)人。师事金代道教宗师马钰(马丹阳),修习全真教义。隐于昆嵛山神清洞。工填词,笔调流畅清雅,有词集《草堂集》一卷,收其词一百四十馀首,皆宣扬早期全真教旨,与马钰同一格调,多赠寄答和之作,内容均是宣说早期全真教义,警诫世人觉悟人生梦幻,断恩爱,弃名利,以求达仙真之位。《全金元词》收其词六十二首。生平见其《草堂集》。
- 梁鸿
梁鸿,字伯鸾,扶风平陵(今陕西咸阳)人,生卒年不详,约汉光武建武初年,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[1] 。少孤,受业太学,家贫而尚节介。学毕,牧豕上林苑,误遗火延及他舍。鸿悉以豕偿舍主,不足,复为佣以偿。归乡里,势家慕其高节,多欲妻以女,鸿尽谢绝。娶同县孟女光,貌丑而贤,共入霸陵山中,荆钗布裙,以耕织为业,咏诗书弹琴以自娱。因东出关,过京师,作《五噫之歌》。章帝(肃宗)闻而非之,求鸿不得。乃改复姓运期、名耀、字侯光,与妻子居齐、鲁间。终于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