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卷。清杨履泰撰。杨履泰字子字。丹徒人。道光二十年(1840)举人。作者认为要探得周易之真谛,必须象、数、理三者结合求证。历史上汉儒尚象、宋儒尚理,而没有言数专家。于是作者依据《大传》“参天市地而倚数
四卷。明王材(生卒年不详)编。王材,字子难,江西新城人。嘉靖二十年(1541)进士,官至太常寺卿,掌国子监祭酒事。黎滩镇自宋绍兴中析置,故称黎川。此地宋以来人文颇盛。有关于此,元人虞集所作《新城学记》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该书乃剽窃《四书大全》而成,内中于饶鲁等人的论说有所征引。书前有吴澄的序,虽于篇末称为序,篇首却称总说,与序体不符,似拼凑而成。
十五卷,首一卷。清胡志熊修,吴省钦等纂。胡志熊,湖北孝感人,清乾隆间知事南汇县。南汇自雍正十三年(1735),邑令钦琏始修南汇志,乾隆五十八年(1793),胡志熊继钦志之旧而续之,成新志。卷首为序文、
六十八卷,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李瑞钟修,朱昌泰纂。李瑞钟,常山县知县。此志为光绪十二年(1886)刻本。全书六十八卷,首一卷,末一卷,分为:卷一至九为地舆志,卷十至二十为建置,卷二十一至二十三为风俗志,
一卷。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,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“十七”为名,称《十七帖》。据张彦远《法书要录》载:《十七帖》长一丈二尺,有一百零七行,共九百四十三字。《十七帖》全贴共二十八则,多记蜀事,其中尤以赞
九卷。明贺钦(1437-1510)撰。贺钦字克恭、别号医闾,其先人为浙江定海人,以戍籍隶辽东义州卫。成化二年(1466)进士,授户科给事中,寻告病归。弘治初(1488)起陕西参议,檄未至而母殁,乃上疏
十二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高攀龙(1562-1626)撰。高攀龙,字存之,一字云从,号景逸,无锡人。万历进士,官至左都御史。曾与顾宪成修复东林书院,讲学其中。宪成没后,由他继主讲习,故世称“高、顾”。著
二卷,清焦循(1763-1802)撰。循字里堂,江苏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他自幼博闻强记,识力精卓,每读一书,必穷究其源。平生著述宏富,曾有《雕菰楼文集》二十四卷。另有《易章句》,已著录。《里堂家训》
一卷。邓粲晋纪,一卷。曹嘉之,一作曹嘉,西晋沛国谯县(今安徽亳县)人。历任国子博士、东莞太守、前军谘议。著《晋纪》十卷,记文帝、武帝、惠帝、愍帝、元帝朝事迹。原书久佚。今有清汤球辑本一卷收入《广雅书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