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李图(生卒年未详。)撰。李图字少白,山东掖县人。嘉庆孝廉,以保荐签发直隶知县。图雅擅篇什,此仅其文集之刊成者。图肆力于古,学养充然自得。集中计有传、论、辩、议、序、碑记、寿序、墓志铭,都凡二十
一卷。近人简朝亮撰。朝亮有《尚书集注述疏》已著录。此书乃朝亮八十岁时在佛山为弟子讲诗,弟子笔录成书又经其本人删定而成。所论说者只《国风》八篇,《雅》二十篇,《颂》八篇,共计三十六篇。其注诗不仅博引毛郑
一卷。附《游西山诗》一卷。清王晋徵(约1694年前后在世)撰。王晋徵,字涵斋,安徽休宁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康熙十八年(1679)进士,官至户部侍郎。工诗,本集为王晋徵自定、自编,以编年为次。始于康熙十二
八卷。清刘沅(详见《易经恒解》)撰。该书是作者家居教徒时所作,大体上按《春秋》的文章进行推衍发挥,无所考证,只按自己对经文的理解,进行引申贯通。而所论大多平易近理,与凭私臆说者不同。该书有清同治十一年
十卷。明彭韶(1430-1495)撰。彭韶,字凤仪,福建莆田人。天顺元年(1457)进士,授刑部主事,迁员外郎。后擢为副都御史,巡抚应天。弘治中,官至刑部尚书。著有《政训》、《从吾滞稿》十二卷。彭韶正
八卷。清末谢维岳撰。谢维岳字龙山,邵阳人。作者认为周易有象、数、理三种内涵。对《周易》的诠释也必须象、数、易分解。“易言象者十之五六,言数者十之一二,直言其理者十之七八。不知象数理者,不可与明易。混同
六卷。清吴瑭(1758-1836)撰。吴瑭字鞠通,仪征(今江苏淮阴)人。年青时习儒,十九岁时因父亲病故,哀痛欲绝,发愤攻医。四年后,其侄又病温,遍请时医治治疗不效。吴瑭因当时初学医术,对温病亦不得要领
二十一卷。清方瑍撰。瑍字宇徽,一字茞吾,武宁(今江西武宁县)人。是书记载、考释《诗经》中的各种名物制度,计分为天、岁时、地、人、官制、祭祀、礼制、艺事、饮食、宫室、冠服、器、金玉、鸟、兽、虫、鱼、草、
二十六卷。相传为秦吕不韦(?-前235年)撰。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记载,《吕氏春秋》有二十六篇。今本凡十二纪、八览、六论:纪所统子目、六十一、览所统子目六十三、论所统子目三十六,实一百六十篇。另外,《汉
七卷。明曹学佺撰。该书以象占为主,多取来知德《易注》,而不信朱子《本义》。如认为凡“辞”都是象,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、占两部分者非。又认为阴变为阳、阳变为阴,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,并非真的阴变为阳、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