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古今储贰金鉴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。至于偏居窃位,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,则一概不录。其纪事取之正史,论断依据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。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,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。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。至于偏居窃位,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,则一概不录。其纪事取之正史,论断依据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。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,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。
一卷。汉刘德撰,清马国翰辑。刘德字君道,景德前二年,用皇子为河间王,《汉书·艺文志》儒家,有河间献王对上下三雍官三篇。后汉张纯尝拟《河间古辟雍记》,奏之。其书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唐书·艺文志》并不著录
①三卷。明牟蓁修,蒋椿等纂。牟蓁,字龙崖,四川巴县人,进士,嘉靖三十二年(1553)来任含山县知县。含山志旧附于《和州志》,明正统六年,一修于朱沅,正德十三年,再修于黄标,嘉靖七年,三修于易鸾。牟蓁来
十八卷。明尹直(详见《名相赞》)撰。是书为直致仕以后所作,成于弘治十七年(1504),而表上止于正德六年(1511)。书中内容,皆援引经史,附以己之论断。一卷有《易》三篇,《书》十二篇;二卷有《诗》五
七卷。不著撰人名氏与编撰年代。考其分韵,以一东二冬三江等标目,当为元韵而非宋韵。取宋洪适等所集汉隶,依次编纂,又以各碑字迹异同,缕列辨析。《四库提要》云:“考吾邱衍《学古编》,有‘合用文集品目一门,其
不分卷。清吴大澂(1835-1902)撰。吴大澂,字清卿,号恒轩,又号愙斋。江苏吴县人。金石、文字学家。同治进士,官至湖南巡抚。著有《说文古籀补》、《字说》、《愙斋集古录》、《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》等书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
十卷。宋谢(约1019前后在世)撰。谢字幼槃,临川(今江西临川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谢逸之从弟,亦属“江西诗派”诗人。一生不仕,以布衣终其身。吕本中称“逸诗如康乐,诗似玄晖”。王士祯称其诗“清逸可喜”,尤
五卷。明杨慎(1488-1599)撰。杨慎生平著述见《奇字韵》。此书自序谓:“取《说文》所遗,汇萃成编。以古文籀书为主,若小篆则旧籍已著,予得而略。”然而其中所载古文籀书,实多略而未备。如首卷东韵“工
一卷。清吴俜(其生平未详)撰。吴俜为广东鹤山(今高鹤县)人。是编亦专论六书之假借,其大旨谓古人字少,故依傍同声而寄其事。其说曰:“凡事物之无字者,皆得以寄之,此假借之本义。中古以后,文字日孳,古无其字
一卷。清刘逢禄(详见《尚书今古文集解》)撰。东汉著名今文经学家何休曾著《公羊墨守》、《左氏膏肓》、《穀梁废疾》三书,尊《公羊传》而排《左传》、《穀梁传》。著名古文经文家郑玄著《发墨守》、《箴膏肓》、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