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松历代财赋考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八卷。元萧(1241-1318)撰。字维斗。奉元(今属陕西)人。累官集贤学士,国子祭酒。《元史》本传称其:“制行甚高,真履实践。其教人必自小学始。为文辞立意精深,言近指远。”卒后诗文多佚。顺帝至正四年
一卷。清吕调阳撰。调阳字竹庐,四川彭县(今四川彭县)人,同治三年(1864)举人。著有《商周彝器释铭》、《彭县金石志》等书。其解《大学》,则用古本,依节训释,不从朱子三纲领八条目之说。如释明德、新民、
一卷。清末陈文新撰。文新字石森,湖南邵阳(今湖南省邵阳市)人,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此书内容多为追求其同乡先辈王船山、魏默生、邹叔绩之说。其中有些篇目能举其本末,言之成理。而在“说中庸”一篇,断定作者是
无卷数。清金人瑞著。金人瑞原姓张名采,后改姓金,名人瑞,又名喟,字圣叹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金氏为人狂傲,评点演义小说颇为世俗所称道。清朝初年,其因抗粮哭庙案被诛。此书共六篇:首篇题为易抄引,有订定
十八卷。清徐文驹(约1723年前后在世)撰。徐文驹,字子文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康熙四十八年(1709)进士。本集为文驹自编,计文十三卷,诗五卷。前有序,称其“浚伊洛之渊源,探韩欧之骨髓,沉浸浓郁,
二卷。《唱和集》一卷。清于养源(1831-1859)撰。养源,字山堂,江都(今江苏江都)瓜州人,祖籍江苏仪征县。于养源幼聪颖、工诗文,屡应童子试不中,后随父幕游于滁、泗,侨居盱山,志图进取。咸丰年间,
二卷。清史既济(生卒年仕履不详)撰。史既济字若川,鄱阳(今江西省波阳县)人。《介轩遗笔》是史既济的一部杂说之作,此书都是随笔记录,多是涉及家世本末和江右近事,也旁及经史,也有部分内容的考证。《四库全书
一百零五卷。清汪士汉(生卒年不详)编。汪士汉字隐侯,一生喜读书,多有著述。《秘书二十一种》是汪士汉的一部杂编之作。此书汇辑先秦、汉魏六朝、唐宋名著二十一种,称为秘书者,为当时罕见之籍。江永序云:隐侯汪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清任大椿辑。是书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均未著录,不知何时何人所撰,亦未详其卷数。惟见《文选·咏怀诗》李善注引一则:“,小热皃。”《广韵》录其“”、
三十三卷。清周鲁(生卒年不详)撰。周鲁字南林,无锡人。此书为抄录类书而成。其内容全不注明出处。有的舛误相因,并无新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