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旨
二卷。清王坦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坦字吉途,南通(今属江苏)人。王坦作此书,本照《律吕正义》的宗旨,而加以推究阐明。其五声数论琴之说,认为丝乐弦音,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,徽分疏密之数为用,不可以用黄钟九寸、太蔟八寸之说为准。其解黄钟均以仲吕为角之疑说、三弦独下一徽说、五弦独上半徽说,泛音四准说、调宫转调说都言之成理,颇有见地。王坦在清代论琴诸家中可谓有创见者。是书有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二卷。清王坦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坦字吉途,南通(今属江苏)人。王坦作此书,本照《律吕正义》的宗旨,而加以推究阐明。其五声数论琴之说,认为丝乐弦音,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,徽分疏密之数为用,不可以用黄钟九寸、太蔟八寸之说为准。其解黄钟均以仲吕为角之疑说、三弦独下一徽说、五弦独上半徽说,泛音四准说、调宫转调说都言之成理,颇有见地。王坦在清代论琴诸家中可谓有创见者。是书有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九十卷。李贤等奉敕撰。李贤(1408-1466),字原德,明初邓州(今河南邓县)人。举乡试第一,宣德八年(1433)进士。英宗复位后,进为吏部尚书,兼翰林学士,入直文渊阁,与徐有贞同预机务。宪宗即位,
十三卷。《别集》二卷。《续集》一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元许有壬(1287-1364)撰。有壬字可用。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延祐二年(1315)进十。累官集贤大学士、中书左丞、兼太子左谕德。小稿,有壬自编。别
二十七卷。政书。作者佚名。清四库馆臣称盖元时坊本也。是书分民庶、商族、僧道、官制、州县、监司、皇族、遣使职任、荐举、选试、推鞫、公吏、军防、督捕、仓库、场务、纲运、工役、功赏、职田、朝享、思封、仪制、
见《平定粤匪纪略》。
三卷。《别录》一卷。清丁澎(生卒年未详)撰。丁澎字飞涛,号药园,浙江仁和人。顺治十二年(1655)中进士,授刑部主事,转礼部。十四年(1657)任河南乡试主考官,升礼部郎中。但不久即为科场案牵连,家产
一卷。《遗画题辞》二卷。清司马梅(生卒年不详)撰。司马梅,字梦素,江苏江宁人,青县知县司马庠之女,孔宪彝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与朱玙《小莲花室遗稿》合刻一起。仅存《秋海棠》诗一首,与《瓶中桃花》跋一首。
十卷。明姚文蔚编。姚文蔚字养谷,钱塘人。万历进士,官至南京太仆寺少卿,有《周易注会通》、《省括篇》。唐顺之编《右编》书未完,由刘日宁补而辑之但多有缺略。姚文蔚即取永乐中所修名臣奏议,拾其所遗,仍从奏议
二十二卷。无撰者名姓。但题宋人。然此书第二十一卷中引罗洪先、陈献章之语,似为明代作品。其书皆以养浩生问,丹庭真人答的形式贯穿始终。分《却病》、《延年》、《成真》、《了道》四部。论述吐纳之法,兼及容成之
二十四卷。清李荣和、刘钟麟修,张元懋纂。李荣和字木庵,河北安国县人。拔贡出身,光绪四年(1878)由岚县调任永济县知县。设县以来,百有余年,未经修志。光绪十二年,荣和取康熙三年之州志,与乾隆十九年府志
十六卷。明熊直(约1414前后在世)撰。熊直字敬方,吉水(今江西吉水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明永乐中,举应天府乡试《春秋》第一,入太学,因自己未入仕途,以子熊既官贵,赠以右都御史。著有《西涧文集》。是集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