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八十四卷,首一卷,郑之侨纂修。郑之侨,潮阳人,曾任宝庆府知府。宝庆府志创修于康熙年间,其后曾两次重修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郑之侨任宝庆知府,认为旧志简编漶漫,一人或两地并书,一事或两家互异,重复
二卷。清戴笠(1614-1682)撰。笠字耘野,初名鼎,字则之,吴江(今属江苏)人。明末诸生。明亡后入秀峰山为僧,后还俗,以教授自资,勤于著述。著有《流寇长编》、《永陵传信录》、《甲申剩事》、《鲁春秋
八卷。明于谦(1398-1457)撰。于谦为明代诗文作家。字廷益,号节庵。钱塘(浙江杭州)人。永乐十九年(1421)进士。宣德初授御史,以才迁兵部右侍郎,巡抚河南,山西,前后在任达十九年之久,饶有政绩
三十卷。明胡广(详见《周易大全》)等奉敕撰。元仁宗延璠年间新定科举制度,于《春秋》采用胡安国《春秋传》,因而汪克宽作《春秋纂疏》,全以《胡传》为主,而此书则几乎全抄袭汪氏《纂疏》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引吴
三卷。茅瑞征撰。茅瑞征,字伯符,明代归安(今浙江吴兴县)人,万历二十九年(1601)进士,知泗水县(今山东泗水县),调黄冈,擢兵部职方主事,升郎中,历福建参政,湖广右布政使,晋南京光禄寺卿,壮年即解甲
见《百子全书》。
三卷。清孙勷(约1700前后在世)撰。孙勷,字子未,一字予未,号峨山,又号诚斋,山东德州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进士,官大理寺少卿,终至通政司参议,为人性简傲,不谐于俗。本集诗一卷,文
一卷。清代魏裔介(见《孝经注义)撰。此书把清皇帝的《圣谕十六条》用较为浅近易懂的文字,加以诠释、解说,规劝人们忠孝节义,用以维护封建统治。有《魏贞庵遗书》本。
四卷。明陈与郊撰。陈与郊(1544-1611)字广野,号禺阳,又号玉阳仙史、高漫卿、任诞轩、隅园,海宁(今浙江海宁县)人。万历二年(1574年)进士,官至太常寺少卿。工诗,好戏曲创作,有《昭君出塞》等
① 二卷。《诗序》是研究《诗经》的著作《毛诗序》的简称,其作者从古至今,说法不一。原本鲁诗、齐诗、韩诗和毛诗都各自有序,东汉以后,鲁、齐、韩三家诗及其序散失不存。独毛诗及其序流传下来。一般认为《毛诗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