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文龙被杀始末
见《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》。
见《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》。
见“菉斐轩词林要韵”。
二卷。清王艮撰。王艮字无闷,号不庵,安徽歙县人。该书每条都泛论易理,不标经文。凡是与他人问答书中有论及易的,也都节录收入进来。自序说,“汉儒乱其数,宋儒凿其理,其有合于易而不失厥旨者,要非全易矣”。但
三十卷。《外集》十四卷。《别集》二十卷。《词》一卷。《简尺》二卷。《年谱》三卷。宋黄庭坚(1045-1105)撰。黄庭坚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,又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县)人。北宋文学家、书法家。
一卷。题许学士撰,不著其名。此书从《永乐大典》中辑出,从其内容看,作者为南宋人(《四库提要》)。名曰十论,实则仅存八论。此八论分别为:吴、蜀、东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元魏。所佚二论为魏、西晋也未为可知。
十六卷。清秦湘业、陈钟英奉浙江巡抚杨昌浚命编撰。秦湘业生卒年不详,字应华,号澹如,江苏无锡人,道光二十六年(1846)副贡,浙江候补道员。陈钟英生卒年不详,湖南衡山人,浙江候补知县。该书记述自咸丰八年
五卷。清代杨名时(1661-1737)撰。杨名时见《周易札记》条。此书仿照明代薛瑄《读书录》体例所撰的儒学札记,虽然书中第四卷论析了“铅汞之说”,但全书总体内容还是以儒家为主。此书是作者的讲学言论集。
一卷。见“方言别录”。
一卷,清邓蘖撰。此书作者认为周易立义取象,皆有本原,故取周易与三坟书相互印证,欲弄清古人治易的沿革、思想。但其所据皆为伪书,故说虽新颖,但游谈无根。如其所据的三坟书,原书早已散佚,现今所见者都是后人伪
十八卷。清方登峄(约1698年前后在世)、方式济(约1723年前后)、方观承(1698-1768)三代人合撰。方登峄,字凫宗,号屏垢,安徽桐城人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贡生,官至工部主事,为戴名世所
十卷。清胡鸣玉撰。鸣玉字廷佩,号吟鸥,江南青浦(今上海市青浦县)人。贡生,乾隆元年(1736年)荐举博学鸿词。是编旨在订正文字写法与读音谬误,性质近于《匡谬正俗》,考证常见文字写法与读音谬误,分条辨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