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谷遗稿
一卷。明陆俸(约1522前后在世)撰。陆俸,字天爵,吴县(今江苏吴县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历为刑部郎中,持法不避权要,以谏南巡被杖,出为宝庆知府,有惠政。弃官归隐桃坞,种橘自资。著有《桃谷遗稿》一卷,流传后世。其诗文虽多数是应酬牵率之作,然亦时露风格,有清新之作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一卷。明陆俸(约1522前后在世)撰。陆俸,字天爵,吴县(今江苏吴县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历为刑部郎中,持法不避权要,以谏南巡被杖,出为宝庆知府,有惠政。弃官归隐桃坞,种橘自资。著有《桃谷遗稿》一卷,流传后世。其诗文虽多数是应酬牵率之作,然亦时露风格,有清新之作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一卷。清梁绳武(生卒年未详)校订。此书题目后题无名氏编,剑叟谱正,次题门人梁绳武校订。其前载小引云:“客有持《毛诗乐府》者,编次一目了然。但作者不知谱,遂觉格于喉而不可歌。因就其义,按谱而填以词,意恐
二十八卷。清梁章钜撰,朱智续撰。梁章钜在嘉庆末、道光初任过五年的军机章京,这期间他阅读了大量的军机处档案,手不停披,随笔甄综,日有所积,并产生编撰图书的想法。为此,梁章钜又选取了一些曾在军机处任职者的
一卷。清李茂林撰。茂林字竹友,陕西富平人。书刊于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。书前有潘德隽序,书后有李氏识语,云:“司马温公著内外十六摄二十四图名《切韵指掌》,以示翻切之学。乃后人率求简易,不惟舌齿任呼
一卷。清许宗衡(1811-1869)撰。许宗衡字海秋,江苏上元(今江苏南京市)人。咸丰进士,官至起居注主事。著有《玉井山馆文略》。《玉井山馆笔记》是一部杂考之作,撰述内容有诗文、古乐、医术、茶饮等杂事
二十三卷。明谭元春(1586-1637)撰。元春,字友夏,号鹄湾。竟陵(今湖北天门)人。天启三年(1623)贡生。后两次会试皆不第。第三次殁于途中长辛店。谭元春与钟惺为“竟陵派”领袖。诗文并有影响。是
一卷。清魏元旷撰。魏元旷,光绪进士,用主事,分刑部学习。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。(元旷另有《南宫旧事》一卷,已著录)分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山东、四川、山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河南、陕西、云南、贵
四卷十八回。又名《侠义风月传》。题“名教中人编次”、“游方外客批评”。作者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,应是清初时人。因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三十一回提到此书,夏敬渠乃康熙、乾隆年间人,可推知此书在夏著《野叟曝言
八种,十七卷。清聂镐敏(生卒年不详)撰。聂镐敏字京圃,衡山(今属湖南省)人,嘉庆年间进士,提督安徽学政,官浙州知府。学术上尊崇程朱之学。是书所收有经学著作五种,如《易理象数合解》二卷,认为象数由理而生
一百十八卷。清汪琬(1624-1691)撰。汪琬,字苕文,号钝翁,又号尧峰,长州(江苏苏州)人。顺治十二年(1655)进士,官至户部主事、刑部郎中。后因病辞官归家。康熙十八年(1679)举“博学鸿词”
四卷。明杨时伟撰。时伟有《春秋编年举要》,《四库全书提要》著录。《正韵笺》,《四库全书提要·小学类存目》著录,谓是书有崇祯四年(1631年)自序,大旨以《正韵》不行于当代,故因其原本,增注于下,谓之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