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氏塾训
六卷。明杨兆坊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杨兆坊,字思说,杭州(今地名同)人。其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六卷,分门编次,自居家至交友、服官,每类各引经史成语以为法式。盖为家塾童蒙之训。
六卷。明杨兆坊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杨兆坊,字思说,杭州(今地名同)人。其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六卷,分门编次,自居家至交友、服官,每类各引经史成语以为法式。盖为家塾童蒙之训。
十卷。不题撰人,成书于明代。公案小说,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。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,人称包龙图,故此书题《龙图公案》,又俗称《包公案》。考书中故事,除卷五《割牛舌》一则见于《宋史》、可证为包拯断案
六卷。明潘柽章撰。潘柽章字力田,一字圣木,吴江人,明亡后,肆志于学问,后死于庄廷鑨的明史案。颇谙历法,曾著《辛丑历辨》。博览群书,长于考订,认为著书的方法应当是先写长编,再附以考异,所以就以实录为纲领
七卷。易义附编五卷。清张瓒昭撰。张瓒昭,生卒年不详。字斗峰。湖南平江人。嘉庆六年(1801)优贡,道光十五年(1835)举人。官东安训导。所著除此书外,尚有《经笥质疑》、《书义原古》等。此书所列多怪异
十四卷。清郑锡鸿、江瑞采修,王尔植等纂。郑锡鸿,光绪八年(1882)任蓬莱县知县。江瑞采字黼文,安徽歙县人,曾任蓬莱县知县。王尔植,邑人。光绪初年,登州知府贾瑚修纂府志,命所属各邑,重辑新志,以资采择
十二卷。陈堦撰。陈堦,字升也,应城(今属湖北省)人。该书采录与时令相关的故实、诗歌,按时令编次。每月一卷,先叙月令、节候,再以三十日依次叙列,故实居前,诗歌继后。书前有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巩昌知
不分卷,清嵇志文纂。嵇志文(?——1896)字庚楼,浙江德清县人。由监生报捐从九品,指分四川,洊保候补知县。光绪元年(1875)加捐同知衔接管拉里粮务,随后调裹塘。光绪十二年(1886)驻藏大臣文硕奏
十二卷。清王尧衢(生卒年不详)选编。王尧衢,字翼云,长洲(今苏州市)人,生活于康熙、雍正年间。编者将古诗、唐诗选录合编予以笺释注解之,自谓“欲抉诗之原本以及流而得其全”。所选上古至唐古、近体诗及隋代乐
二卷。清毛奇龄(详见《仲氏易》)撰。此书是清人校勘《春秋》经文取得成绩之第一部。毛氏认为,《春秋》经书是依据鲁史简书修成,而《左传》则是依据各国史记之策书而作。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“两家杜撰,目不见策书
见《尚书直指》。
十六卷。清惠栋(详见《新本郑氏周易》)撰。此书所解,包括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穀梁传》、《论语》十经。其中《左传》六卷后更名《左传补注》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