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卷。民国林金相撰。林金相字品三,分宜(今属江西省)人。治程朱之学,兼修佛道之旨。五种为《察迩言录》一卷、《五五语》一卷、《读书录》一卷、《拟言一卷》、《圭窗集》一卷。大多为针砭时事、反己修身等杂感类
四卷。清有任氏门人施世锡跋。据自序,此书原题“经传正义”。书中论周正,历驳改时不改月,改月不改时及改正朔不改时月诸说。虽然列国间有用夏正者,而春秋所书皆周正。论文祖,认为文祖是尧的始祖,即颛项,颛顼实
一卷。唐代释智首(567-635)撰。智首,俗姓皇甫,祖籍安定(今甘肃泾川北),后徙漳滨。初为智旻弟子,后听道洪津律师。玄思历明,通冠群宗。隋定天下,智首随师入关,扶佛教历隋唐两代。在唐初,曾任僧纲。
七种,十九卷。清金长春编辑。金长春字芝龄,当涂(今属安徽省)人,事迹不详。丛书所收七种书为:宋魏了翁撰《正朔考》,北齐颜之推撰《还冤志》,宋魏了翁撰《古今考》,宋朱弁撰《风月堂诗话》,宋陈骥撰《文则》
四卷。清叶德辉(1864-1927)撰。叶德辉生平事迹见《观古堂诗录》。在本书中叶德辉举其所藏所见之著名遗迹,上至两汉石刻,迄于元、明、清,而加以评论,以七言绝句咏之,并自注为之考证。书中谓天堂地狱之
①六卷。明刘熙修,何纪纂。刘熙,南昌人,曾任衡山县知县。何纪,马平人,曾任衡山县教谕。民国十三年(1924)邑人康和声于京师图书馆见明弘治元年所修《衡山县志》,手抄携归湘垣,适同邑赵恒锡长省政,见而叹
一卷。清代王庭撰。王庭字言远,嘉兴(今属浙江)人,顺治进士,官至山西布政使。作者据宋、明诸儒家学说互有得失的状况,撰写本书进行论辨,中心是反对程朱一派理学,认为周敦颐“无极”等学说、程子“性即理”等学
见《孙子书校解引类》。
四卷。清张均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均字坦斋,浙江江山(今江山县)人,官射州学博。生平不详。本书前有自序。全书大体上议论多而考证少,而所议论的东西也是泛衍多而精实少。论《二戴记》,根据《汉书·儒林传赞》、
四卷。唐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道宣于贞观八年(634),在修治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的同时,并开始了对《四分律合注戒本疏》的著述工作,终使两书于同年面世。本疏修成时为三卷,永徽二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