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古文疏证
见《古文尚书疏证》。
见《古文尚书疏证》。
十卷。宋毛滂(1055左右-1120左右)撰。毛滂,字泽民,衢州江山(今浙江江山县)人。官至祠部员外郎,知秀州。因其曾知武康县,县有东堂,因此以其为集名。元祐中,苏轼守杭州,滂为法曹,官期满,至富阳,
一卷。清洪良品撰。此书作于《古文尚书辨惑》、《释难》、《析疑》三书之后,故名“謄言”。此书可能是洪良品的门人萨廉官国子祭酒时,以“孔传二十五篇古文与孔疏二十四篇真伪辨”命题课士,而把答卷交洪良品评阅,
二卷。清檀萃(1725-1801)撰。檀萃字默斋,望江(今安徽省西南部)人,乾隆辛巳(1761年)进士,曾任云南禄劝知县。《清国史文苑传》和《安徽通志》均不载檀萃著录此书。此书的旧抄本,首署檀氏《仪礼
五卷。明魏文焲(约1556前后在世)撰。魏文焲,字德章,福建侯官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官至广西按察使。著有《石室秘抄》。是集为魏文焲诗文集。凡五卷。初刊于万历十四年(1586)
一卷。宋蔡伸(1088-1156)撰。蔡伸字伸道,自号友古居士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政和五年(1115)进士。他是端明殿学士蔡襄之孙,宣和间官彭城倅(副职),历官左中大夫。他曾与钦圣宪肃皇后再从侄向子
二卷。意大利高一志(详见修身西学)撰。《教要解略》是一部耶稣教类之作,此书分上下两卷,上卷撰述天主、圣母、十诫、信经、三位一体、七圣事。下卷撰述形神哀矜之行十四端,真福八端,罪宗七端,向天主三德,四宗
二十卷。明王永积(约1649年前后在世)撰。王永积,字稚实,一作崇岩,号蠡湖野史,江苏无锡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崇祯七年(1634)进士。官至兵部职方司员外郎。是集凡二十卷。其中文十四卷、诗六卷、末附诗余四
八卷。旧本题明徐时行(生卒年不详)编。徐时行著有《书经讲义会编》。本书采摘诸家议论之文,分类纂辑,以备策论之用。不足以称著述。
九卷。清邹钟(生卒年不详)撰。约生于咸、同前后,邹钟字乐生,一字雒笙,别号此园。江西安福人。诸生。幼即工诗。诗文均独辟蹊径,卓而不群。著有《此园诗文集》。人评:邹钟所为诗,识高而才大,气尤雄健,有巫峡
吕命穆王训夏赎刑,作《吕刑》。惟吕命,王享国百年,耄,荒度作刑,以诘四方。王曰:“若古有训,蚩尤惟始作乱,延及于平民,罔不寇贼,鸱义奸宄,夺攘矫虔。苗民弗用灵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杀戮无辜,爰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