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祝渊(1614-1645)撰。祝渊,字开美,浙江海宁(今嘉兴)人。崇祯六年(1633)举人。初,崇祯十五年(1642),刘宗周以劾周延儒下狱。祝渊与刘宗周素不相识,上书救之。逮治
一卷。不著撰人。约为嘉约翰口述之书。卷首有图说,其次为正文,包括审症等五十三条。内容包括眼科内外各症。为论述西医眼科之学说的最早译本。有博济医局本。
六卷。清杜臻(?-1703)撰。杜臻,字肇余,号慕徐,秀水(今浙江嘉兴)人。顺治十五年(1658)进士,官至礼部尚书。著述除本书外,还有《经纬堂集》、《海防述略》等。康熙二十二年(1683)清政府统一
四卷。清沈淑(详见《陆氏经典异文辑》)撰。卷一是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,卷二是《礼记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,卷三是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穀梁传》,卷四是《孝经》、《尔雅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庄子》。题名“
一笔。清许之獬撰。之獬字直庵,号莲峰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拔贡生,官贵州余庆县学教谕。《春秋或辩》一卷,主要辨证《春秋》所用的历法。作者认为,夏以建寅之月为岁首,商以建丑之月为岁首,周以建子之月为岁
见《御定医宗金鉴》。
二卷。明袁衮撰。袁衮,字补之,号谷虚子。江苏吴县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七年(1538)进士。授庐陵县知县。以正田藉、稽虚税为时所称颂。官至礼部仪制司主事。袁氏为吴中鼎族,袁衮与其兄、弟六人号袁氏六俊。
六卷。明曾佩(约1556前后在世)编。曾佩,字元山,江西临川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年(1541)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。本书是他巡按福建时搜罗各郡县艺文中有关风土者,广采博录,时限在宋至明间。但疵瑕在于
十五卷,清王铭新修,杨卫星、郭庆琳等纂。王铭新,曾知眉山县事。杨卫星,曾任眉山县修志局局长。郭庆琳,举人,眉山县视学。眉山县旧志于明末毁于兵燹,清初,历届县令勤事搜求,易稿数次,至嘉庆中始成定本。越十
四卷。清周蕙田(生卒年不详)撰。蕙田字蓉裳,玉峰人,生平不可考。著有《五经揭要》。是编为《五经揭要》之一。据《五经揭要》沈初序,知是编成于乾隆五十三年(1788)。全书凡四卷,分上下两格,上格备录章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