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愚录
一卷。明张纯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纯,永嘉(今属浙江省)人。嘉靖七年(1528)举人,官至南康府知府。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,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。认为“王制五祀”即为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甚至将一些鬼怪不经之事引入卷中,均殊失醇正。有明刻本。
一卷。明张纯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纯,永嘉(今属浙江省)人。嘉靖七年(1528)举人,官至南康府知府。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,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。认为“王制五祀”即为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甚至将一些鬼怪不经之事引入卷中,均殊失醇正。有明刻本。
二卷。明丁肇亨(生卒年不详)撰。肇亨,字茂嘉。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,丁元复之子。是编前有崇祯三年(1630)国子监司业经筵日讲官陈仁锡及崇祯五年(1632)闽观察使用绍芳所作序文。上卷为五七言律、绝诗
一卷。清彭宁求撰。宁求字文洽,号瞻庭,长洲(今广东番禺东)人,康熙壬戌进士,由编修历侍讲,官至左春坊左中允。本书为其代表作,罗列了历代山泽征税的各类政策,但凡列入史志者皆不录,且有不少疏漏。如加收海税
八卷。清王明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明德,字金樵,高邮人。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。《读律佩觿》成书于康熙甲寅年(1674年)。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,分类编辑,并分别进行阐释。附有《洗冤录》及《洗冤录补
不分卷。不著撰者姓氏。是书搜集《诗传》、《诗序》、朱熹《集传》三家之说,略附已意绎释诗旨。每页分上下两格。下格为经文注疏,首列《诗传》、《诗序》,次录经文,以《集传》疏解各章之诗柄音切,分别夹注于经文
十三卷。东晋郭璞注。郭璞生平见“尔雅注疏”。《方言》注本,以郭注为最早。今本《方言注》十三卷。然郭氏《方言注序》谓《方言》有“三五之篇”,刘歆与扬雄往来书亦说《方言》十五卷。然《隋书·经籍志》与新旧《
十二卷。清赵吉士(1625-1703)撰。赵吉士字天羽,安徽休宁人,顺治八年浙江乡贡进士,康熙七年授山西太原府交城知县。为百姓干了许多好事,如提倡种柳,凿龙门渠,灌溉田地等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授
一卷。清马国翰辑。马国翰生卒年及事迹未详。该书仅十九条,书内容为谈论帝王应运兴起,持五德转移、天人感应之说,实为荒诞不经。其书称:君以何运而称王则天以相应物象感应,并且人民的相貌也具备相应的五行特征。
十二卷。明徐熥(约1602前后在世)编。徐熥字惟和,号幔亭。闽县(今福建福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万历十六年(1588)举人,屡试不第。著有《幔亭诗集》等。是编辑福州一府之诗。其曰晋安,因福州在晋时为晋
十六卷。明赵恒(1511-1604)撰。赵恒字志贞,号特峰,晋江(今福建晋江)人。嘉靖戊戌(1538)进士,官至姚安府知府。该书是为学子应付科举考试而作,阐释经义,以宋人胡安国《春秋传》为主。对《春秋
二卷。明管楫撰。管楫,字汝济,号平田,又号竹木山人,陕西咸宁人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官至右副都御史。管楫巡抚山东,以治闻。因与严嵩相忤,辞疾家居二十年。管楫与薛惠、何景明、高叔嗣诸人相倡和,故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