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札记
一卷。清范尔梅撰。是书所记无甚深义,唯重订格致传。加上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”一句,后接“物有本末”四句,“知止而后有定”五句,“自天子以至于庶人”五句,“子曰听讼吾犹人也”六句。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,而以表章《大学》正其错简的功劳归于程子。该书有雍正七年(1729)刊《读书小记》本。
一卷。清范尔梅撰。是书所记无甚深义,唯重订格致传。加上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”一句,后接“物有本末”四句,“知止而后有定”五句,“自天子以至于庶人”五句,“子曰听讼吾犹人也”六句。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,而以表章《大学》正其错简的功劳归于程子。该书有雍正七年(1729)刊《读书小记》本。
一卷。清王庭植撰。王庭植字实丞,江西庐陵人,道光二十四年进士。此书较少引用前人旧说,往往独抒己见。如王庭植解释“纳于大麓”,认为“大麓”就是太(泰)山之麓,“古‘太’字无点;麓,山是也。尧使舜行礼,而
六卷,续录一卷。明尤时熙(1503-1580)撰。尤时熙字季美,号西川,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嘉靖元年(1522)举人。历任元氏、章丘学谕,国子学正,户部主事。后乞终母养归,居家三十余年,以修己淑人为事
全本正编十二回,外编六回。清李渔(详见《十二楼》)撰。白话短篇小说集。题名《无声戏》,取义于李渔对小说的理解,即视小说为无声的戏剧。该书故事虽点明发生在明代嘉靖、万历各朝,但题材基本无所本,均属作者创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主于静悟,以读书为粗迹”的观点,摘取朱熹读书章程等内容来批驳,旨在反对忽视读书这一环节的治学方法。
十种,十二卷。邬庆时编。邬庆时字伯健,广东番禺人,毕业于两广方言学堂,曾教授于广东时敏学堂。是书汇集其祖父邬启祚、其父邬宝珍、叔父邬宝理、兄邬以谦及邬庆时本人著作。另有版本名《邬氏初集》者收书及著者略
一卷。清陈用光(1768-1835)撰。用光字砚士,一字实思,江西新城(今江西黎川)人。嘉庆六年(1801)进士,由编修官至礼部左侍郎。曾师事姚鼐,著有《衲披录》、《太乙舟诗文集》及《春秋属辞会义》。
一卷。宋赵师秀(约1204年前后在世)编。(见《清苑斋集》条)。此集录唐代五、七言律诗。上起沈佺期等七十六人,以五言居多,七言仅十分之一。此书毛晋曾刊、面世较晚,故为世人所罕论,但去取颇精审。此集前后
一卷。清陈介祺编。陈介祺,详见《簠斋金石文字考释》条。原与张廷济所写《清仪阁集古款识》合印。书中所录器目,乃刘喜海所藏之拓本,非刘氏所藏之器。但以拓本为刘氏所藏,故仍以刘氏题其书名。书中拓目之下,陈氏
二卷。清谭沄撰。谭沄,湖南湘潭人。官郴州学正。是书首有沄自序,谓《孟子》一书,“先游齐后适梁”者系《史记》之误;以“魏惠成王为有后元年”者为《竹书纪年》之误;以“齐宣王移下十年”者为《资治通鉴》之误。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该书乃剽窃《四书大全》而成,内中于饶鲁等人的论说有所征引。书前有吴澄的序,虽于篇末称为序,篇首却称总说,与序体不符,似拼凑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