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荷屋年谱
一卷。清吴荣光(1773-1843)自撰。荣光字伯荣,号荷屋,广东南海人,嘉庆四年(1799年)进士,历任编修,福建按察使,贵州布政使,湖南巡抚等官。善书画,兼治金石,著有《筠清馆金石志》、《帖镜》、《历年名人年谱》、《辛丑消夏记》等。谱中记仕历、家事,尤详于金石书画。此谱有道光年间家刊本,1937年南华社排印本。
一卷。清吴荣光(1773-1843)自撰。荣光字伯荣,号荷屋,广东南海人,嘉庆四年(1799年)进士,历任编修,福建按察使,贵州布政使,湖南巡抚等官。善书画,兼治金石,著有《筠清馆金石志》、《帖镜》、《历年名人年谱》、《辛丑消夏记》等。谱中记仕历、家事,尤详于金石书画。此谱有道光年间家刊本,1937年南华社排印本。
八卷。明程达(生卒年不详)撰。程达,字顺甫,清江(今江西省清江县)人。明万历五年(1577年)进士,官至漳泉兵备道。此书取先哲格言善行,分类编次,共八卷,分六十个子目,体例割裂冗杂,颇无伦次。《凡例》
一名《水田居激书》二卷(《四库提要》作无卷数)。明贺贻孙(详见《诗触》条)撰。此书二卷,二十三篇。自称“深感夫激我者成我之德,故记而述之,”名以《激书》。内容多为愤世疾俗之谈,且证以近事。有的则举古事
六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卷一自犯罪发遣、伪造赦文假印,至积匪勒赎窝分共九条,卷二自索欠抢夺公牛殴伤事主身死,至出嫁侄女犯奸、主使勒死共十一条,卷三自卑幼致小功尊属笃疾,至因奸谋杀本夫致死母子二命共十条,卷
十卷。清王引之(详见《经义述闻》)撰。本书写成于嘉庆元年(1798)。鉴于从汉以来,宗尚雅训,偏重实词,举凡实义所在,既明著之,而对于语助、虚词,往往略而不究,甚至以实词之义来解释,使文字扞格,语意不
十一卷。清翟均廉撰。翟均廉字春沚,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。乾隆三十年(1765)举人。官至内阁中书舍人。另撰《海塘录》二十六卷。此书取《周易》古今诸本同异之处,相互考证。例如,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每卦卦辞
见《钦定古今图书集成》。
十四卷。明何汝宾撰。何汝宾,字寅之,一字仲升,吴郡(今江苏苏州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其人《明史》无传,然《吴县志》有记载,谓其苏州卫世袭指挥。天启二年(1622)调昌国参将,在石浦一带立大功,迁广东都督签
一卷。清朱董祥(详见《读礼纪略》)撰。书前目录载辨经者三十二条,辨史者二十三条,总计应为五十五条,实际上五十一条,经史各缺二条。全书好为新说,未见根据,多属推测,所以舛谬颇多。
十七卷。清蔡德晋(生卒年不详)撰。德晋字仁锡,江苏无锡人。雍正时举人,乾隆初年因杨名时所荐,官为司务。最得孔门博约之旨,故律身甚严。著有《礼传本义》、《通礼》。是书前十六卷皆为《仪礼本经》,第十七卷附
三卷。清戴震(1724-1777)撰。戴震,字东原,安徽休宁人。1744年撰《策算》一卷。1752年开始跟江永(1681-1762)学算,1755年撰《勾股割圆记》三卷。1762年举人。1773年开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