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海三考
六卷。清胡元仪撰。元仪字子戚,湖南湘潭人。光绪十一年(1885年)拔贡,师事番禺陈澧。此书前有元仪自叙,作于光绪二年(1876年),又有元仪后序,作于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此外还有孙文昱跋。此书分事迹考、注述考、师承考三部分,尽采郑珍《郑字录》,并补其略而匡其失,其“事迹考”多所订正。此书所论浩博精审,尤以“注述考”最为赅洽,是治郑学之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。此书有1925年刊湖南丛书本。
六卷。清胡元仪撰。元仪字子戚,湖南湘潭人。光绪十一年(1885年)拔贡,师事番禺陈澧。此书前有元仪自叙,作于光绪二年(1876年),又有元仪后序,作于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此外还有孙文昱跋。此书分事迹考、注述考、师承考三部分,尽采郑珍《郑字录》,并补其略而匡其失,其“事迹考”多所订正。此书所论浩博精审,尤以“注述考”最为赅洽,是治郑学之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。此书有1925年刊湖南丛书本。
一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唐李频(?-876)撰。李频,字德新,寿昌(今属浙江省)人。大中进士,诗人,官至秘书郎、建州刺史。李频为人正直,做地方官时,能抑制豪强,赈济灾民,兴修水利,颇有政绩。死后,归葬故里
五种五卷。清胡鼐等编。该书所收之《河东记》、《御史台记》、《定命录》、《续定命录》、《乾馔子》均为已佚之唐人说部书,胡鼎、胡远、胡奂等从《太平御览》、《太平广记》、《说郛》等书中辑出。是书可供研究古代
四卷。清同治五年(1866)户部奉旨增修。是书首列同治五年九月二十日部奏增修筹饷事例和现行常例、请行文各省遵照的奏折。是书根据咸丰元年以来办过的成案,整理归纳为《筹饷事例》若干条。分为元亨利贞四卷。前
十二卷。明李材(约1575年前后在世)撰。李材,字孟诚,江西丰城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进士。官累云南按察使等。著有《李见罗书》。官巡抚时,其毁参将署为书院,致激起兵变。后云南巡按御史
一卷。宋张炎(1248-约1320)撰。张炎字叔夏,号玉田,又号乐笑翁,原西秦(今甘肃榆中北)人,家居临安(今浙江杭州市),张枢之子。张炎幼承家学,宋亡后,潜迹不仕。纵游浙东西,落拓以终。平生工为长短
四卷,清黄鹏扬撰,作者生平事迹见前《读史吟详》条。《史评辨正》一书取历代史评,论断其是非。每条之前都先列出前人之语,其次再申明作者自己的看法观点。书前自序所论评史中有“三病”、“四宜”等说,颇为切中历
一名《偃曝余谈》,二卷。明陈继儒(详见《邵康节外记》条)撰。书首陈继儒自跋云:“余入冬喜负暄读书,已渐相昵。往往狎夏日鼾睡以为快。庶几有鲁恭士阳之意与。客笑不能从。云:‘王僧达云:寒荣共偃曝。孟浩然云
即《通历》。
不分卷。清傅起儒(生卒年不详)撰。起儒字汝为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是书有四帙:其一为历代名论,如六义、古文、大篆、籀文、小篆、八分、隶书、章草、行书、飞白、草书、永字八法、萧何蔡邕《笔法》,卫夫人《
四卷。明袁凯撰。袁凯,字景文,自号海叟,华亭(上海松江)人,生卒年不详。洪武三年(1370),以布衣召任御史,后托疾辞官,洪武二十九年,起任华亭县学训导。著有《海叟集》。是集为明正统元年(1506)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