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本声律发蒙
六卷。元祝明(生卒年不详)撰。原书二卷,此本作五卷。大约为后人所分,书末附歌一卷。题曰黄石居士撰。每卷又题马崇儒重订。此二人均不详。据书中前后题识,盖嘉靖中衡王府医正也。
六卷。元祝明(生卒年不详)撰。原书二卷,此本作五卷。大约为后人所分,书末附歌一卷。题曰黄石居士撰。每卷又题马崇儒重订。此二人均不详。据书中前后题识,盖嘉靖中衡王府医正也。
一卷。辑佚书,晋张轨撰,清马国翰辑,载于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中。张轨字士彦,汉常山王张耳十七世孙,官至凉州刺史。其事见于《晋书》本传及崔鸿《十六国春秋》。张璿《周易集解》中有《张轨易义》,列入二十二家中
十二卷。清邓志谟(生卒年不详)撰。邓志谟字景南。此书采录古事,裁为俪偶,编辑而成。书成于康熙二十五年。共六十篇。其注释则附于篇末。体例似仿吴淑《事类赋》。
四十卷。明马之骏(1588-1625)撰。马之骏,字仲良,河南新野人。万历三十八年(1610)进士。官户部主事。著有《妙选堂集》。是集凡四十卷。诗十四卷、文二十六卷。万历年间,文体渐变,竟陵(今湖北天
五十二卷。清北洋官辑。是书分甲乙两编。甲编专载条约十卷,卷一是与俄国的,卷二是与英国的,卷三为法国,卷四美国,卷五德国,卷六瑞典、挪威、丹麦、荷兰、日本、西班牙,卷七比利时、意大利,卷八奥地利、日本,
见《圣济总录》。
一百回。题“西周生辑著”。胡适和孙楷第认为作者是蒲松龄(详见《聊斋志异》),路大荒、王守义等考证认为作者不是蒲松龄。成书年代也有明末、明清之际、清初等各种推断,均待进一步研究确证。该书是描写家庭婚姻问
一卷。碑补一卷。清王森文撰。王森文,字春林,山东诸城人。官陕西雒南知县。嘉庆十九年(1814),王氏署略阳县事,游县境之石门,尽览摩崖石刻,乃尽拓其文,摹为一册。书中对原碑行数字数,以及断缺剥泐,详具
五卷。清牟应震撰。此书前有张鹏序及作者自序。作者以为古韵久亡,春秋以后之书,不能作为春秋以前的证据。于是求之于《诗》,故是书以《诗》为主,《诗》合用者则合之,不合者则分之,旁及者则通转之。计分《诗》韵
十五卷。民国柯劭穀(1850-1933)撰。柯劭穀字凤孙,号蓼园,山东胶州人,清末民初著名学者、《元史》学家。光绪丙戌(1866)进士,历官翰林院编修、侍讲、侍读,国子监司业,湖南学政,贵州提学使,学
十卷,宋欧阳修撰。欧阳修,详见《新唐书》条。欧阳修早年即喜搜集碑刻,凡有所闻,便多方求取。朋友馈赠拓片和实物,更增加了他集古的完备性。自仁宗庆历五年(1045)开始整理,至嘉祐七年(1062),历时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