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二卷。清苏秉国撰。秉国字均甫,号蒿平,南清河(今河北清河一带)人。此书卷首有揭要15条,分别论元、贞悔、大小、往来内外上下、九六、易辞取象、彖传、大象、小象、系辞、文言说卦、序卦杂卦、讲明著书大意
五十卷。宋曾巩(1019-1083)撰。曾巩,字子固,建昌南丰(今江西南丰)人。北宋文学家。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少时聪颖,读书即成诵,十二岁作六论,援笔立成,深受欧阳修赏识。嘉祐二年(1057)与苏
见《类证活人书》。
十卷六十八回。不题撰人,署“鸳湖渔叟校订”,前有如莲居士序;亦有刊本题“姑苏如莲居士编次”。鸳湖渔叟当为嘉兴人,如莲居士当为苏州人,而作者究为何人,尚存疑。该书成书于清乾隆年间,比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稍
不分卷。清麟庆撰。麟庆(?-1843),字伯余,号见亭。姓完颜氏。满洲镶黄旗人,嘉庆年间中进士。授内阁中书,迁兵部主事,改中允。道光三年(1823)出任安徽徽州知府,调颍州,擢河南开归陈许道,历迁河南
一卷。清徐永孝撰。徐永孝字仁甫,事迹无从考证。他发现王筠所撰写的《毛诗重言》一书对于学诗的人有较大的帮助,只是下篇中的遗漏较多,而且不少句子也没有举例加以说明。于是,他撰写了《毛诗重言下篇补录》一书,
①十二卷。明宋之韩修,吕调元纂。宋之韩字敬斋,河南武安县人。出身进士,嘉靖四十四年(1565)任襄陵知县。才猷迥异,气宇渊宏,在任期间兴建设,息讼狱,政绩甚良。《襄陵县志》隆庆二年(1568)刻本。此
九卷。廖袭华撰。袭华字葆珉,贵州印江(今贵州印江)人。书分九卷。一卷解释字义,二卷解释章法,三卷解释读法,四卷解释炼句,五卷解释炼字,六卷解释炼笔,七卷解释炼意,八卷解释炼局,此关于作文者。九卷解释诚
二卷。帖尾有“瑞墨斋书”四字。其卷一为葛枚端和宠千依许本重刻,皆为米氏所作诗词;卷二为米氏于宋元丰壬辰重九之际戏作二诗。其中卷一为真迹;卷二为赝本。葛氏重刻本后有壬寅(万历三十年即1603年)申鼎铉跋
一百三十卷。唐房玄龄(579-648)等撰。房玄龄,字乔,齐州临淄(今山东淄博市)人。隋末进士,后任秦王李世民王府记室,协助筹谋统一,取得地位,官至尚书左仆射,监修国史,后封为梁国公。《晋书》是官修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