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州金石记
五卷。清毕沅撰。毕沅,详见《关中金石记》条。此书为毕沅任河南巡抚时期所著。书前有洪亮吉序一篇,洪在序中称此书“搜罗靡遗,殆称观止”。但是本书疏漏太多,洪言未免推崇过甚。此书有姚元之校本。
五卷。清毕沅撰。毕沅,详见《关中金石记》条。此书为毕沅任河南巡抚时期所著。书前有洪亮吉序一篇,洪在序中称此书“搜罗靡遗,殆称观止”。但是本书疏漏太多,洪言未免推崇过甚。此书有姚元之校本。
一卷。旧本题宋王逵撰。宋朝名王逵者有三人,一是宋仁宗时人,曾官江南西路转运使,调淮南转运使。包拯曾连具七章弹之,极斥其贪鄙酷虐,以此之人,不像能著书立说之人。二是濮阳人,天禧三年进士,官刑部郎中。其所
一卷,续一卷。清汪辉祖撰。汪辉祖(1731-1807),字焕曾,幼名鳌,号龙庄,称龙庄居士。乾隆进士,官至署道州知州,因事被夺职后,为州县官作幕僚三十余年,精于刑名之学,善断狱。乾隆五十年(1785)
二卷。清何琇(生卒年不详)撰。何琇字君琢,号厉庵,宛平(今北京市)人。雍正进士,官至宗人府主事。全书多为考证之文,共一百二十条,论经义方面内容占大多数,其次是论小学方面内容,另外还涉及字学、韵学等。其
十二卷。《奏议》二卷。明薛天华撰。天华,字君恪,号南塘。福建晋江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进士。官广东右布政使。天华风度清爽,神情俊逸。官南刑部主事,考满诣京师。因触犯严嵩,经过七年才得
三卷。《外集》一卷。明沈祐撰。沈祐,字天用,号紫薇硖山人。浙江海宁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正德间以资进,官周府典膳。置宅于紫薇山下,构园曰“淳朴”。园内有“涵虚阁”、“藕花湾”、“白鸥沙”、“柳塘渡江”、“通
一卷。清郑旭旦辑。郑旭旦之生卒年月、籍贯仕履及主要著述均不详。此集共收辑流行于浙江地区的儿歌四十八首,内容比较健康,句法短俏,节奏明快,通俗流畅、天真活泼,有不少篇幅反映了当时当地的一些民间风俗习惯。
二十卷。傅逊(生卒年不详)撰。傅逊字士凯,太仓(今属江苏省)人,明代经学家。少从师于文学家归有光,科举失意,晚年以岁贡授建昌训导。傅氏著述,除此外,还有《左传注解辨误》。此书之作,发端于其友王执礼,而
三卷、后集三卷。元李道纯(1219-1286)撰。李道纯,字元素,号清庵,又号莹蟾子,都梁(今属湖南武冈县)人,居仪真长生观。撰有《三天易髓》、《全真集玄秘要》、《中和集》、《清净经注》、《道德公元》
二卷。明郝敬撰。,敬曾著《周易正解》。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录其《山草堂集》。但卷数不详,亦未见全文。《史记琐琐》系其集中外篇之第十八种,对《史记》疑义略为考正、训释,但多有臆撰,缺乏根据,不足信。
上帝板板,下民卒瘅。出话不然,为犹不远。靡圣管管。不实于亶。犹之未远,是用大谏。天之方难,无然宪宪。天之言蹶,无然泄泄。辞之辑矣,民之洽矣。辞之怿矣,忆之莫矣。我虽异事,及尔同僚。我即尔谋,听我嚣嚣。